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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的申诉

  有两个途径申诉。一是通过向审理机关,就是法院申请,可以向原审法院申诉,也可以向上级法院申诉,法院如果受理了经过审查,发现是错案,可以提起再审;二是向检察院控告申诉科(处)申诉,检察院认为是错案的,可以行使检察监督权。   申诉首先应当写好申请书,把案情事实经过及处理情况和自己认为是冤案的理由写清楚,同时要把能证明是冤案的证据材料作为附件一起提交给法院或检察院。   需要说明一下,申诉的结果是不确定的,有可能引起再审,也有可能不予受理或被驳回申诉。即使再审了,也有可能还是判决有罪。因为法院在审理时,注重的是证据,所谓以事实为依据,讲的就是经过证据证实的法律事实。举个例子:我向你借了一千元钱,因为是朋友没有打借条,后来我不认账了,你到法院告我还钱,借钱的事确实是客观事实,但没有证据,法官会怎么判?法官就会认定我没有向你借钱,这就是法律事实。客观事实是不会变化的,但法律事实是有可能变化的,比如后来你找来了当时在借钱现场见到整个借钱经过的人出庭作证,证实了借钱的事实,法官采纳了证人的证言,结果法律事实就发生了变化,变成了我向你借过钱。结果就是还钱。   我给你说这些是想让你的心态平复一点,是否冤案,只有你自己一个人知道,法官即使再同情你、再相信你,他也只能依证据定案,否则他就不是一个称职的法官,法不容情讲的就是这个道理。因此你想要伸冤,唯一的办法是尽量找证据,而不是喊冤。如果不清楚,建议你可以带材料去找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现场咨询一下,都是免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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