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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如何为对单位行贿罪辩护

 律师如何为对单位行贿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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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本文作者唐清林,男,1976年3月出生,湖南邵阳人。北京刑事辩护律师,法学硕士,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1999年取得律师资格,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北京市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从事法律工作多年,现为北京市安中律师事务所律师、执行主任。从事律师职业以来,主要从事刑事犯罪辩护工作。尤其在经济犯罪、涉税犯罪,公务员职务犯罪、渎职犯罪等领域辩护实践案例较多,多年来办理全国各级法院审理的大量重大刑事案件。电话:13366687472,邮箱:lawyer3721@163.com

 

如何为对单位行贿罪的犯罪嫌疑人进行有效辩护?我们认为至少应该掌握关于本犯罪的以下基本的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在此基础上,北京刑事辩护律师团根据犯罪嫌疑人的具体涉案事实,进行有针对性的分析和论证,提出具体的辩护方案。由一个强有力的辩护律师或者辩护律师团进行辩护,将最大可能地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刑事辩护是一个艰苦的工作,往往涉及到艰难的调查取证工作,然后根据调查取证的结果,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要最大限度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不仅仅需要娴熟的掌握我国对于该种犯罪的法律规定和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知道刑事法律关于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规定;还需要缜密的思维能力,把握犯罪嫌疑人的实际案情,再把实际案情与国家法律的规定相互结合,尽量找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与刑法规定之间存在的本质上的不同之处,以达到避免司法机关据此对犯罪嫌疑人定罪的目的。如果犯罪嫌疑人确实已经无任何疑义地构成了某种犯罪,那么律师的职责就转化为尽量为犯罪嫌疑人找到减轻处罚的法律根据和事实理由。总之,刑事辩护律师的工作任务就是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尽量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有效的辩护。

有时,有些刑事案件特别疑难,涉及到的法律关系特别复杂,我们北京刑事辩护律师团还聘请法学教授、研究员等专家,针对这类极其疑难的刑事案件进行法律专家论证,出具权威的《法律专家意见书》,为您的亲友提供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刑事责任的有利辩护意见。

 

有关对单位行贿罪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如下:

 

对单位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以财物,或者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行为。                     

 

三、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一般具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目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均能构成本罪。

四、本罪的处罚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处罚。     

 

作者简介:

本文作者唐清林,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男,1976年3月出生,湖南邵阳人。刑事辩护律师,法学硕士,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1999年取得律师资格,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曾在中国建设银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北京市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从事法律工作多年,现为北京市安中律师事务所律师、执行主任。主要从事刑事犯罪辩护工作。尤其在经济犯罪、涉税犯罪,公务员职务犯罪、渎职犯罪等领域辩护实践案例较多,多年来办理全国各级法院审理的大量重大刑事辩护案件。经过大量的辩护实践,在刑事辩护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总结出独特的刑事案件辩护技巧和工作方法。

唐清林律师职业观点:“刑事辩护、人命关天”,刑事辩护律师的作用就是给犯罪嫌疑人作无罪、罪轻的辩护,其使命就是:可能判死刑的,争取不判死刑;可能判罪重的,争取判罪轻。

 “三个臭皮匠抵个诸葛亮”。为了给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辩护,唐青林律师与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著名院校的教授、法学博士联合组建了“北京刑事辩护律师团”,每个案件均由三个以上的资深律师、法学博士研究案情、提出辩护方案,充分利用集体智慧。实践证明,律师团“集体会诊”的操作模式是成功的,经过北京刑事辩护律师团辩护的绝大多数犯罪嫌疑人得到了无罪、罪轻的理想判决结果。
   
唐律师认为,当事人花钱请律师,就是希望律师能够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如果律师平时不好好研究法律、随时更新自己的法律知识,随着我国法律法规的不断颁布和更新,自身知识体系可能很快落伍,就更谈不上给当事人提供有效的服务。所以,唐律师常常把别人用于吃喝、娱乐的时间,用于法律的研习和办案经验的总结。往往是白天从事繁忙的律师业务,晚上则经常熬夜,苦心钻研法学理论,撰写法律理论与实务文章、著述,不断总结办案经验,提高办案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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