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名片

当前位置: 广州律师网 > 行政诉讼 >

行政处罚改正违法行为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推荐阅读: 行政处罚 行政 

  行政处罚的管辖,是指确定对某个行政违法行为应当由哪一级或者哪一个行政机关实施处罚的法律制度。关于管辖,一般可分为职能管辖、级别管辖、地域管辖、指定管辖、移送管辖、管辖权转移等。

  法律咨询:行政处罚改正违法行为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中顾法律网律师回答:

  ①必须停止违法行为;

  ②积极协助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调查案件,如实陈述违法事实;

  ③消除违法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④因违法给其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造成损害的,要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不得逃避民事法律责任;

  ⑤违法行为给国家或公共利益造成损害的,也要依法赔偿;

  ⑥具体表现为停止违法行为、责令退还、责令赔偿、责令改正、恢复原状、限期整改等。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四十四条 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

  第四十五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六条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

  除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第四十七条 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一)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的罚款的;

  (二)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

Copyright © 2009-2013 广州律师网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385号太古汇一座31楼 联系电话:13322804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