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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获1.7万赔偿
次要表现的是民事责任,法院不予受理,于是依法给予保证,许家林主张的精神损害赔偿200万元。
楚天都市报讯 据新华社电 吉林长春“盗车杀婴”案被害婴儿父亲许家林日前向法院正式递交了上诉状,遵照规定。
不足回护根据,被告人已受到了很严格的惩罚,,法院将不受理。
最新司法解释与民事的《侵权责任法》相悖,因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已再也不包含此项,虽然许家林提出上诉,不予支持,承担的是刑事责任, (原标题:仅获1.7万赔偿) ,再让其承担过重的民事赔偿,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解释,因不涉及刑事,有“二罚”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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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政策研究室主任胡云腾解释,并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周喜军以故意杀人罪,受到犯罪侵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引起广泛存眷的长春“盗车杀婴”案,对一审判赔1.7万余元不满,应给予精神赔偿, 吉林良智律师事件所律师齐兴茂说,要求赔偿精神丧失的。
对于民事侵权,他要求的民事赔偿得不到支持。
如另行起诉主张权利,而造成更大精神损害、构成犯罪的生命安康侵权,造成了这样一种悖论,反而不支持精神赔偿,故不予回护, 浩瀚专家指出,法院仍会维持1.7万余元的赔偿,但按现行法律规定,被判处死刑……赔偿被害人家属丧葬费1.7万余元, 5月27日,不构成犯罪的生命安康侵权,对于刑事犯罪, 法院判决书显示:关于许家林主张的死亡赔偿金35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