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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问题,急!

我方司机中午1点多钟开农用车(板车)撞到一马路清洁工,因为是板车后斗甩到清洁工,清洁工头部撞击到马路边的绿化带上而死亡,我方司机根本就没有发现,继续行驶了二三十米,被路过的一辆市法院的车劫住,并打了我方司机,称我方司机肇事逃逸,我方司机才发现撞到了人,并把伤者送往医院,到医院后,伤者死亡。我方司机现在被拘留,交警大队限七日内双方可以协商解决此事,七日后,将就法律条例判处我方司机刑罚。死亡者家属商量后,跟我方司机要20万元私了此事,我方拿不出这么多钱,要求把款数降低。死亡者家属不同意,并称如果20万解决不了,就会按法律判处我方司机,而且他们有非常有利的证人,便是发现我方司机撞死人的市法院公务车。而且当时市法院公务车上的工作人员非常愿意做他们的证人,还称我方司机并不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继续行驶的,而说我方司机撞到死者后还回头看了一眼,又加了油门想逃离现场。我现在想问的是:1。我方司机如果出不起这20万解决,会被判什么刑罚?2。如果按照法律条例判处,是不是只有坐牢,不会再给死者家属任何经济补偿。3。如果判处坐牢还要给死者家属经济补偿的话,大概需要多少?如果被判处坐牢,我方就称没有钱,不再出钱给死者家属经济补偿的话,会有什么后果?4。这个案例请有经验的律师告诉我一个比较适当,比较合理,比较对我方对利的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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