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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办理交通事故案件的专业律师

东莞办理交通事故案件的专业律师—打赢官司再收费

 

东莞律师陈伟威专注于交通事故案件10年,先后在内地、广州、深圳、东莞办理过大量的交通事故案件,为当事人成功索赔,是一名专业的交通事故律师。

 

交通事故发生后,并不是所有的损失都能获得赔偿,只有法律规定的赔偿项目才能获得赔偿,此外还需要有相关的证据来作为计算的依据,律师的专业主要体现在证据的整理、收集上,没有证据的赔偿请求也是得不到法院支持的。东莞律师陈伟威归纳的赔偿计算方式和依据如下:

1、医疗费 = 诊疗费 + 医药费 + 住院费  (需要发票、明细单)

2、营养费   (需要医嘱批注)

3、误工费 = 误工收入(天/月/年)× 误工时间  (需要收入证明、诊断证明)

4、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需要诊断证明)

5、护理费=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或护理人员收入(天/月/年)×护理天数   (需要收入证明、诊断证明)

6、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需要鉴定结论)

7、残疾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需要价格证明)

8、死亡赔偿金=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 20年  (需要死亡证明)

9、丧葬费 = 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需要死亡证明)

10、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扶养年限÷抚养人数(需要达到被抚养条件和抚养人数证明)

11、交通费、鉴定费=实际发生的费用   (需要发票)

12、住宿费 = 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需要发票)

13、精神抚慰金 (根据伤残等级情况确定)

14、直接财产损失赔偿费 = 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        (需要价格评估和发票)

15、车辆贬值损失   (需要鉴定结论)

16、停运损失=行业收入标准×停运天数     (需要相关营运证明)

 

东莞律师陈伟威提供交通事故零风险代理服务----先办案,后付费;不成功,不收费;拿不到赔偿款无需付费!彻底解除当事人的后顾之忧,实现零风险维权!欢迎来电免费咨询:1392927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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