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名片

当前位置: 广州律师网 > 交通事故 >

山东高速在部分路段设立轻微交通事故处理点

  • 山东高速在部分路段设立轻微交通事故处理点
  • 发布时间:2014-10-03 10:31 []
  •   据相关报道,十一假期,针对轻微交通事故,山东高速在济南、淄博、潍坊部分高速公路路段临时设立5处快速处理点,以便“快处快赔”。

      轻微交通事故是指仅造成车辆或所载货物的财产损失,没有人员伤亡或路产损失且车辆可以移动。如满足这三个条件的交通事故,驾驶人应立即停车,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组织车上人员迅速撤离至安全地点。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对现场及车辆采取拍照、文字、音视频等方式记录固定证据后,迅速撤离现场,约定到收费站、服务区或不妨碍交通的地点进行后续处理。
      凡符合快速处理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及时主动撤离现场。如应主动撤离而未撤离造成交通堵塞,将依法予以200元罚款。

  • Copyright © 2009-2013 广州律师网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385号太古汇一座31楼 联系电话:13322804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