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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惠山区人民医院延误剖宫产时机,导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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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惠山区人民医院延误剖宫产时机,导致新生儿脑瘫,医院承担主要责任 (2013-04-01 20:11:01)
标签: 新生儿脑瘫 脑瘫 臂丛神经损伤 产瘫 新生儿臂丛神经损伤
无锡市惠山区人民医院延误剖宫产时机,导致新生儿脑瘫,
医院承担主要责任
一、诊疗经过
2011年7月25日2时30分,产妇李某因“孕36+2周,腹痛伴阴道见红4小时”在无锡市惠山区人民医院住院待产。
辅检:CST有反应性,胎心率基线165次/分;血常规 WBC 15.15×10
入院诊断:G1P0孕36
处理:监测胎心,血压变化,吸氧,地塞米松促胎肺成熟,硫酸镁抑制宫缩,保胎治疗。
待产记录:
2011.7.25.2时40分 胎心 167次/分,胎方位 ROA,胎动 未测,衔接 -3,宫缩 15″/2-3′。
2011.7.25.8时0分 胎心 160次/分,胎动 正常, 衔接 浮,宫缩 不规则,处理 保胎治疗。
硫酸镁使用医嘱记录:
7月25日3:00:5%葡萄糖注射液 100ml+25%硫酸镁注射液16ml 静滴 st 快
7月25日 6:00:5%葡萄糖注射液 500ml+25%硫酸镁注射液40ml 静滴 st 慢
7月25日8:50:5%葡萄糖注射液 500ml+25%硫酸镁注射液20ml 静滴 st 慢
产妇在输液后自觉腹痛未缓解,且呈加强趋势直到下午2点左右,产妇自觉没有胎动,遂向医生反映。值班医生予以胎心监护检查,提示NST无反应,医生告知产妇及家属胎儿可能睡着了,要求复查一次。再次复查之后,NST仍然没有反应。晚上20时45分,产妇出现胎膜破裂,羊水3度污染,医院考虑胎儿窘迫,遂于21时30分行子宫下段剖宫产术。术后娩出一女婴,1分钟Apgar评分3分,遂予以气管插管、吸氧、吸痰等抢救措施,5分钟Apgar评分5分,临床诊断为“新生儿重度窒息”,转无锡市儿童医院进一步诊治。后经诊断为“四肢痉挛性脑瘫”。
二、医疗过错分析:
① 违反《病历书写规范》。
② 违反病情告知义务,侵犯了患者的知情同意选择权。
③ 胎心监护不足。
④ 保胎措施错误。
⑤ 未及时行剖宫产术,严重延误手术时机。
⑥ 抢救条件不足。
三、无锡市医疗损害鉴定结论:医院违反诊疗规范,与患儿重度窒息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原因力为主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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