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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王士勤与桐城市人民医院医疗纠纷争议的陈
关于王士勤与桐城市人民医院医疗纠纷争议的陈述
安庆市医学会医鉴专家:
我叫王士勤,桐城市范岗镇挂镇村人,今年
根据桐城市人民医院医务人员对我手术即医疗过程,我们认为桐城市人民医院存在严重技术不当,工作失责失职行为。
一:安医二院证实:患者体内一段15厘米的小肠疝入盆底,这完全是医务人员在手术中存在失误和技术不当造成的肠梗阻,小肠落入盆底形成的肠梗阻,在手术中完全可以避免。虽然是并发症,就有预防的技术和预防措施,内疝形成肠梗阻是可以预见的,更可以预防的,如果是预防不了的难题和绝症,那这类手术就不可以进行,为何安医二院在第二次手术中就没有形成肠梗阻,从这一点足以说明:桐城市人民医院在做手术时,没有对预见的内疝肠梗阻进行预防。而导致严重后果。更说明桐城市人民医院对这项手术存在技术不成熟,技术不当,技术失误等问题。
二:患者在手术后第四天,没有排便通气,这很明显是术后不正常症状,如果院方即时救治,并明确告知患者亲属,即时转院,不会造成肠穿孔,等病变。不会造成二次手术切肠的痛苦。在术前术后都明明白白知道肠梗阻并发症出现,为什么在术后第九天才告知患者亲属转院救治?患者在第九天才转院,是不是最恰当的二次手术时间?
三:医务人员在术前明知术后可能发生肠梗阻的并发症,就应该具备排除肠梗阻的措施和技术,否则就是盲目性的手术,必定会产生严重后果。
四:在术前,医务人员没有对手术并发症进行论证,更没有针对并发症准备医疗方案,桐城市人民医院医务人员在治疗过程中没有执行各项诊疗规范,因为,在手术前没有针对可预见的并发症和手术风险进行论证,没有针对手术并发症制定救治方案和救治措施准备。这对手术患者的生命没有一个最基本保障。这明显的存在诊疗规范的差错,必然导致严重后果。
五:术前院方没有告知术后可能出现肠沾连,肠梗阻并发症。院方医务人员只是让我们签字同意手术,没有明确告知出现肠梗阻的严重后果。如果院方明确告知,我们不会同意在桐城市人民医院进行手术。医鉴专家特别注意:桐城市人民医院医务人员在书写病历时故意字迹了草,让人辩别不清,没有按照卫生部《病历书写规范》的规定的书写。并且不给解答,这是一个极其严重的错误行为。如果医务人员在《同意书》上清清楚楚的书写情况我们不会同意让他们手术,用了草的字书写病历,书写《同意书》是一种欺骗患者行为。
以上是王士勤与桐城市人民医院医疗纠纷争议的陈述,我们认为:桐城市人民医院在对王士勤诊疗过程中,造成了肠梗阻,造成二次切肠手术,是一起严重的医疗事故。桐城市人民医院有不可推卸责任。
安庆市医学会医鉴专家:我相信您们会用良知,用正义来鉴定。我们没有金钱,我们没有幸福,我们一无所有,我们是社会的最低层,在这个社会如果我们还得不到一点公正,那我们就是死路一条。望您们给我一分公正,也是给我一缕生活的希望。
陈述人:王士勤
代理人:王士祥
王士如 王士梅
2012- 6- 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