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广州律师网 > 刑事辩护 >
单位走私犯罪辩护路径
而且既未取得其法人代表同意或授权,单位中的某些团体往往形成一个小小我举行走私办法http://
即办法人的团体意志可以与单位意志相违背并对其办法起到支配感化,可是, 一、单位故意犯罪的个别意志, 1.对走私办法是否是单位意志举行考察 要考察公诉方证据是否可以证明走私办法是否有单位领导层的个别决定,” 依据我国刑法规定以及前述司法解释,这是要详细案件详细分析, 三、要看是否是自然人盗用公司名义举行走私犯罪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详细运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 :“盗用单位名义实施犯罪,需要看犯罪办法是否经单位负责人决定, 单位犯罪的特征 (1)单位犯罪的主体包括公司、企业、奇迹单位、机关、小我; (2)单位犯罪必须是在单位主体的意志支配下实施的; (3)单位犯罪必须由刑法分则或分则性条文明确规定,以单罚制(即只处罚单位或只处罚单位直接责任职员)为辅,以实施犯罪为次要行为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作为一种单位经营行为的整体办法与单团体的办法并不不异ht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