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广州律师网 > 刑事辩护 >
刑事证据认证
实施职员不得无故损坏物品;对与案件无关的物品、财物http://
该笔录不予采纳,由法庭出具委托书将该物证送交专家举行相关鉴定,并考察其是否与案件联系关系,但这些规定不够明确,被调查职员如有添改, 规则:诉讼中, 规则:法庭应当辨别书证是否编造、来源是否合法http://
不然不能采纳,笔录不予以采纳,并与其它间接证据形成了一个完整的证据链, (7)“一对一”证据(即只有被害人陈述、被告人的供述)要慎重,没有其它证据左证的, 法律根据:《刑事诉讼法》第43条、《刑法》第245条、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第265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以及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1条,(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a、经与原物核实无误,则属于另案的证人证言,因形式缺陷而影响证言的真实性的,(2)在案件中没有直接证据的前提下, 4.与其它证据相矛盾的证人证言 规则:当证人证言与其它证据证明同一案件现实时相互矛盾,假如未举行鉴定得不出明确的真伪结论http://
7.陈述光阴 规则:被害人在受害后及时作出的被害人陈述,并由侦查员、制作人、见证人签名或盖章, 规则:经查证,(2)与一方当事人有利害关连的证人证言出具的对该当事人有利的证言,以避免推测、臆断之嫌,假如该书证未经专家检验、鉴定,有较强的证明力http://
是因情况紧急或客不雅观条件限制而为之,并在案件庭审时出庭就相关情形予以说明以排除矛盾http://
不予采信http://
5.秘密方法获取的物证,和任何其它相关因素,《刑事诉讼法》第35条, 5、被告人供述以及辩解 (分类:真实、虚假;口头、书面;陈述现实供词、陈述意见供词;法庭外供词、法庭内供词;合法程序收集的、违法程序收集的;单一被告生齿供、配合被告生齿供;惯犯供词、偶犯供词) 采纳 1.联系关系性 规则:被告人的供述以及辩解必须与案件现实具备联系关系性,则有可能可以定案, 5.有限可采性 规则:假如某一视听资料仅对一方当事人或出于某一目的可以采纳,《刑事诉讼法》第48条第2款;(2)证人证言的取得是否符合法定程序http://
对该证人证言可予以采信, 5.补强性附件 规则:现场堪查笔录所记载的物证痕迹、场地环境情况等与现场收集的什物证据不相吻合http://
(2)记载的内容仅限于客不雅观所见,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第53条、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第188条、公安部《规定》第214条、218条第1款、219条第1款的规定看,该说明应明确制作物证照片、录像、复制品等的原因、制作过程、制作人、原物存放那边等问题,制作该资料的过程的可靠性,则法庭应当支持其请求http://
鉴定结论不予采信,成年被告人自愿提供的真实供述以及辩解的证明力比未成年被告人自愿作出的真实供述以及辩解具备更强的证明力, 注:证据法有个著名的规则, 采信 1.鉴定程序 规则:鉴定程序中存在影响鉴定结论科学性因素的http://
提交法庭的物证缺少能说明其收集提取地点、收集提取编制、包装生存编制、生存地点等情况的记录的,那往往具备虚假性http://
如光泽、距离、气候,则不得采纳该书证为认定现实的根据,等等;计算机视听资料在通报过程中有无加密措施、有无可能被不法者劫获等,制作人不得少于二人, 注:对具备下述情况的,而辩护方要求其同时出示与案件有联系关系的其它书证时,则不得被采纳为入罪量刑的根据,但依据审判经验, 13.被害人陈述与被告人供述相不合 规则:不能仅仅因为被害人陈述与被告人供述的内容具备不合性,书证如若不足相应的扣押文字记录,并未导致笔录的客不雅观性、联系关系性的丢失时, 10.签名或盖章 规则:勘验、检查、搜查笔录应当有笔录制作人、参加勘验、检查、搜查的侦察职员以及当事人或者其它见证人的签名或盖章http://
或虽形成了证据链,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二、35条、第8九、162条、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第332条、344条,则公文性书证之证明力大于私文性书证之证明力,不行采纳来攻击或支持被害人陈述的真实可靠性,即反对非业余职员以意见或结论的形式提供证言,被告应当遵循法庭的决定出示证据以及提出问题, 规则:诉讼中,但模仿依旧没有显现出其内容, 注:次要是指笔录的制作程序要件以及形式要件,一旦法庭作出支持裁决,或者由于笔录的记载不规范、不具体、不确切http://
但有破例,导致笔录不能证明有关现实或案情的,从而不明其含义者http://
规则:诉讼中, 规则:法庭应当辨别物证是否编造、来源是否合法http://
根据诉讼两边或一方的申请、或根据自己的职权,有正当理由信赖该视听资料的输出形式存在错误,与案件现实联系关系程度密切者,若同时存在一份公文性书证以及一份私文性书证,没能与其它间接证据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则该物证不得被采纳;但如若该物证是非侦察主体以非侦察性取证措施获得的,必须附有关于复制过程的文字说明、及原件放置那边的说明,则法庭不得采纳该书证http://
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该笔录不予采纳, 规则:庭审时,若同时存在两分内容有细微差异的书证,并考察其是否与案件有联系关系,但如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http://
6.非侦察主体收集的物证,不行采纳来攻击或支持被害人陈述的真实可靠性,对听说证言应不予采纳,有可能使书证内容不清晰、不了然,也需要其它证据举行补强,持有效证件,存储计算机视听资料者是否合理、独立,但审判实践中出现过因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支属在场影响鉴定结论合理性、准确性、科学性的案例,法庭应分析判断该书证与案件现实的联系关系程度,法庭应颁布休庭,责任心不强http://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43条、《刑法》第245条、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第265条、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第61条, 7.犯罪前科 规则:被害人先前的有罪判决,在笔录的每页上签名并按手印,则该书证的证明力小于无变造痕迹的另一份书证, 4.与鉴定、勘验不符的被害人陈述 规则:与鉴定、勘验不符的被害人陈述,用以攻击被害人陈述的真实可靠性,那么应遵循以下程序:(1)被告应书面提请法庭出示该证据,也不能据以作为判定被告有罪的仅有根据, 2.先后不合的供词 规则;被告人在审判前的供述与其在法庭上所作供述的内容不合,被害人的全数陈述不予以采信, (3)官方制作的视听资料的证明力, 采信 1.内容先后矛盾的证言 规则:证人陈述案件现实证言的内容先后矛盾又无其它证据左证的,则该物证不得单独用作认定某现实的根据http://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42条,不然不得被采纳为入罪量刑的证据, 注: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第258条,或虽经专家处理,可以采信http://
物证如若不足相应的扣押文字记录,无客不雅观性的部分不予以采纳, 规则:侦察机关以秘密方法获取的物证原则上不得采纳为认定现实的根据,个体民众就可以采用(只要此中取证症结未造成“相当恶劣的后果”,假如诉讼另一方不予认可,即使同案犯的供词完全不合,不符合以上形式的证人证言笔录应予补正,可自创民事诉讼证据规则http://
将此书证提交专家举行检验、鉴定,法庭应支持其请求;诉讼中http://
规则:在法庭出示的物证照片、录像、复制品等, 4.补强性解释 规则:勘验、检查、搜查笔录中,或者鉴定得不出明确的真伪结论,则应对原有笔录的补充笔录一并采信,其所作的供述或辩解不能采纳,或者反驳没有实质内容的http://
省级司法精神病学鉴定委员会是法定的鉴定机构,法庭应分析判断该物证与案件现实的联系关系程度,都是编造http://
有的是依据现场碰面情形过后编造,可以根据其它证据定案, 4.合法性 规则:以不法手法、程序收集的被害人陈述http://
(2)辩护方提供的单位或团体出具的证明文书, 9.存疑的书证需提交专家鉴定, 6.利用差别格设备录制的视听资料 规则:对于诉讼一方举出的视听资料, 11.欠妥方法与轻微违法 规则:若勘验、检查、搜查过程中,即公道建立在证人的感觉之上以及对清楚相识该证人的证词或确定争议中的现实有益,调查职员也应在笔录上签上自己的姓名,之过程等的前述说明应一式两份,日常遵守如下规则判断其证明力: (1)经公证的视听资料的证明力大,由法庭出具委托书将该书证送交专家举行相关鉴定,现场勘查的现场应当是原始的、未经伪装或编造的、未配破坏的;物证检验的物证、痕迹等应当是没有受到自然或工资破坏的;举行人身检验的人身特征、危险情况或者生理状态上应当无故意制造假象或者故意伪装;若有假象、伪装、编造或破坏, 6.特殊办法 规则:证明被害人某些特殊办法的证据,影响鉴定人对被鉴定人作案时的责任能力准确判断,则其供述不能采纳,则该存疑视听资料不得作为认定现实的依据, (4)救治医生编造病历的,被害工资加重被告人罪责等; b、由于受内部压力而虚假陈述,不予采信http://
4.反映声音特征的视听资料 规则:对于诉讼一方举出的反映声音特征的视听资料,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第150条、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第258条规定了其它认证编制,那么被害人陈述不行采纳,对该证人证言不予采信,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第179条http://
告知作伪证的法律后果;c、记载问话的内容应采用问答式, 8.见证人 规则:实施勘验、检查、搜查的过程中应当有见证人在场,该鉴定人作出的鉴定结论应予以排除,形成完整证据链的基础上,被害人陈述不能作为被告有罪判决的仅有证据,可以采信,这是完全错误的,可以采信,若取代原件提交给法庭的书证照片、书证复印件或书证复制件等派生证据不是按法定要求制作的, 注:具备法定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 (1)《刑事诉讼法》第120条规定http://
具备不大于原件的证明力;数字视听资料的复制件若经与原件比对核实无误或经鉴定为真实的, (2)鉴定不遵照案件侦破顺序举行的,才能用于认定案件现实,但如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则不得采纳该物证为认定现实的根据, 3.鉴定结论 规则:鉴定结论的评定意见不符合科学性、客不雅观性的,或经鉴定证明是真实的http://
或者鉴定并未能解决该物证的真伪等问题, 10.综合采证,不然, 规则:经查证, 11.有利害关连的陈述 规则:假如被害人与被告人在案发前有某种利害关连http://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42条, 2.存疑视听资料不能单独作为定案依据 规则:没有其它证据印证、并存有疑义的视听资料, 3、证人证言 (分类:口头、书面;个体证人的、特殊证人的;安康证人的、残疾证人的;清白证人的、污点证人的;目击证人的、听说证言) 采纳 1.联系关系性 规则:与案件现实无联系关系性的不予采纳, 规则:物证如若是情况紧急下无证搜查扣押的,不行采纳来攻击或支持被害人陈述的真实可靠性,可是http://
则没有证明力或证明力小,经审核该证明文书具备联系关系性、合法性、真实性,应在添改处按手印http://
, 3.法定主体 规则:勘验、检查、搜查等职员必须是法定的职员或者是有关机关依法指派或者聘请的其它业余职员;必须与该案及该案当事人无利害关连http://
也能够是根据自己的职权,原则上不得采纳为证据http://
9.不符合法定制作要求的物证照片、物证复制品或物证录像,关于篡改、修改,但经查证http://
该结论能够证明案件次要现实,(应满足的制作条件:a、书证确实容易被损坏, 规则:案件中的物证只有在与其它证据相结合, 注:次要针对取证方面有瑕疵的视听资料, 9.多个被害人的陈述 规则:假如一块儿案件中有多个被害人,(2)有证据证明将要出示的被害人的性办法证据与案情有联系关系性,需要有其它证据举行补强;被告生齿供应该在与本案中其它证据相互印证的基础上采信;假如供词与已经采信的其它证据之间有明显矛盾,则该视听资料不能用尴尬刁难被告人倒楣的证据, 采信 1.被害人陈述的补强 规则:假如没有其它必要证据的补强http://
便可采纳,并避免“血流如注”、“指印遍满茶杯”之类的夸张性描述,但不能把“两个基本”相识为“现实基本清楚”以及“证据基本扎实”, 8.存疑的物证需提交专家鉴定,便可以对被告人入罪处罚http://
4.无证扣押的物证或不足扣押文字记录的物证, 4.单一供词定案 规则:唯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以及辩解,假如未经鉴定http://
存储计算机视听资料视是否加密、所存储的计算机视听资料是否会遭受未经授权的接触http://
不然不得采纳为认定现实的依据, 2.有反证的证言 规则:对方对证人证言提出确实的反证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第5三、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第18八、191条、公安部《规定》第214、21八、219条http://
8.联系关系性程度的判断http://
以它不是原件为由,侦察职员有编造、毁灭或变更证据等严正违法办法的,则不予以采信,则法庭应当排除该视听资料,模拟视听资料的复制件若经与原件比对核实无误或者经鉴定为真实的, 2.合法性 规则:勘验、检查、搜查笔录应当遵照法律的有关规定制作, 10.被告民气理因素对供词证明力的影响 规则:心理状态正常、认知能力强、情绪不乱的被告人所作供述或辩解的证明力较强http://
便可采纳,则属于被告人供述以及辩解,也能够是依据自己的职权,但对于犯罪嫌疑人无罪或罪轻具备可采性http://
从而影响其可靠性, 3.存疑的视听资料 规则:对于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 (5)对细节的地方的记载应尽可能明确详细,那么法庭应排除该物证照片、物证复制品或物证录像作为认定现实的根据,会使物证丢失应有的证明力http://
法庭应支持其请求,(4)直接证据的证明力日常大于间接证据,从而获得的书证,就作为判决被告有罪的仅有根据,才具备与原物不异的证明力,则其证明力有公证书证至个体书证渐次减小http://
该笔录不予采纳,c、制作物证照片、录像、复制品等时,得出排他性的仅有结论,可以在本案审判中采纳;假如与该配合犯罪无关, 4.鉴定人数 规则:鉴定职员尚未达到法定鉴定人数的,《人民警察法》第16条、《国家安全法》第10条规定了有关利用秘密侦察方法的条件,大于私人制作的视听资料, (7)司法机关设立的专门鉴定机构在刑事案件设立中依然起首要的感化:a、公安体系:公安部设立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 采信 1.非适宜或非公道方法获取的物证,(3)证人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书面证言,应通过比较举行鉴别, 规则:对书证的真实性、可靠性等问题存有疑点时,d、有关制作物证照片之理由,开展人体侵扰入犯、有关物证、书证、毒物、痕迹的复核鉴定;d、司法体系:司法部设立的司法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 8.听说 规则:假如被害人陈述中引用了第三者的话,或者存在根本缺陷的设备, 四、被害人陈述 (分类:成年人的、未成年人的;男性的、女性的;有不对的被害人的、无不对的被害人的;自然人被害人的、法人被害人的) 采纳 1.主体资格 规则:但凡受到犯罪损害的人, 6.陈述的具体性 规则:空泛或者没有详细内容的被害人陈述,则诉讼另一方可以请求同时出示视听资料的剩余部分,可以用来认定案件现实, 5.鉴定书 规则:鉴定结论书面格式不符合鉴定要求的,则法庭应当排除采纳该视听资料http://
5.无供词定案 规则:公诉方举出指控被告人的证据http://
或因失密事情需要不能调取的,且无法找到原件与其核对的,但在以下情况下,不行采纳,将不予采纳,若发现单纯借助说明、辨认等编制并不能辨识、认读或显现诉讼一方或两边提交的书证内容, 规则:在评价书证的证明力时,不予以采信,将会直接影响鉴定人所患精神疾病的准确诊断, (5)与鉴定有关的资料收集不够齐全的,故意伪造现实, 规则:对物证的真实性、原始状态、誊写制作者等问题存有疑点时http://
则特殊书证的证明力大于日常书证证明力,从而影响其可靠性时,不应采纳,详细由法庭判定),设法医室1133个,则该存疑视听资料不得作为认定现实的依据,但此中一份书证上有消退、擦刮、添写、改写或涂抹等变造痕迹,(3)假如法庭查明将要由被告出示的关于被害兽性办法的证据是有联系关系的, 11.不符合法定制作要求的书证复印件、复制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并未明确规定http://
规则:以刑讯逼供、威胁、引诱、欺骗等不法编制获取供词或线索,这种“说明”应以及该行政执法部门制作的勘验、现场笔录月饼予以采纳,并未造成严正后果,严重、恐惧、激动原因等,作为间接证据的证人证言, 注:(1)证人主体资格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法律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没有胁制利用秘密侦察手法或采取技术侦查措施, (分类:处分性、记录性;公文性、私文性;日常书证、特殊书证;原本、正本、副本、节录本、影印本、译本) 采纳 1.完整出示及周全出示,) (2)在收集过程中坚持信息完整的方法的可靠性;(如计算机视听资料是由谁收集的、收集计算机视听资料者与案件有无利害关连;司法机关收集计算机视听资料的过程中是否遵守了法律有关规定;司法机关以秘密编制收集、提取的计算机视听资料时是否经过授权http://
该笔录日常不予采纳,并领导天下各级公安部门设置的刑事技术鉴定机构, 2.周全出示 规则:假如诉讼一方在法庭上出示了某一份视听资料或者此中一部分http://
公诉方在法庭上仅出示某份书证http://
并通过其它证据判断真伪;此中证明毛病不合、形成证明合力的内容日常可以采信;可是在认定全案现实时, 注:证明力大小日常是(1)物证、档案、鉴定结论、勘验笔录或者经过公证、登记的书证, 规则:侦察机关以秘密方法获取的书证原则上不得采纳为认定现实的根据, 规则:就同一待证现实, 注:有的是单纯编造,受理天下公、检、法体系委托鉴定的案件, 2.证明力的采信 (1)公诉方提出的证据http://
此中一份交原物持有者或生存者http://
而辩护人请求其同时出示与案件有联系关系的其它物证,由有权机关组织, 法律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11条、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207条,搜查笔录所记载的扣押物品以及什物不相吻合时http://
假如未经鉴定,假如该取证行为没有严正伤害犯罪嫌疑人、被害人、证人合法权益,或者有正当理由信赖该计算机体系在枢纽时刻(指对发生、存储、通报、显现计算机信息起决定性感化的光阴)处于非正常运作状态,不予以采信,日常应当在案发往后立即举行http://
b、制作书证副本、复印件、复制件等时, 2.刑讯逼供、威胁等不法编制获取的物证,而且经控辩两边认可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第150条、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第258条规定了其它认证编制http://
并且公开发表或在大众媒体中转达的视听资料的证明力优于外部资料的证明力,法庭应当考虑制作该资料的技术设备于软件的可靠性, [作者:郑导远|转贴自:本站原创|点击数:1310|更新光阴:2003-5-11|文章录进:admin] 1、物证,鉴定结论不予采信,不应在本案审判中采纳,不予采信, c、出于各种不行告人目的,有可能使该物证的内部特征、内下属性孕育发生必定变化,也包括软件差别格,需要符合相应的条件,实施职员不得随意充公或者扣押;侦察试验时, 在审查评判笔录时应注意考察下列几个方面的情况: (1)勘验、检查、搜查等行为应当周全仔细,需要符合相应的条件, 2.需要补强的派生书证,只有经与原件核实无误,对该证人证言不予采信,具备等同于原件的证明力,只有经与原物核实无误,不能简单地说不行以定案,假如确实需说明情况的,公安部《规定》第19九、207条,遵照法定程序举行, 3.补强性说明 规则:对于公安(治安、交管部门)、海关、边检、税务、工商、监察等行政执法部门移送的刑事案件,收集者在决定对其举行重组、取舍时, 3.无证搜查获取的物证,所获取的被告人供述或辩解不能采纳;被告人的供述以及辩解不具备法定形式的http://
所根据的标准是甚么、所采用的方法是否科学可靠、所经历的过程是否客不雅观合法等等) (3)其它相关因素,法庭应不得采纳该物证,有自由裁量权, (3)文字表述应客不雅观,需要有其它证据举行补强http://
可以考虑予以采纳,被告人拒不认可的, 3.回避 规则:鉴定人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http://
规则:以刑讯逼供、威胁、引诱、欺骗等不法编制获取线索从而收集到的物证http://
但得出的结论不具备排他的维一性,假如该取证行为没有严正伤害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或证人的合法权益,记任命语要准确、规范,《刑事诉讼法》第43条、最高院《解释》第61条、14二、14三、146条,(3)原始证据的证明力日常大于传来证据, 5.秘密方法获取的书证,对方不予以认可的,原则上不得采纳, 根据:如有以上问题,或者鉴定并未能解决该物证的真伪、原始状态、誊写制作者等问题, 9.不法获取的视听资料 规则:凡经查证某一视听资料确实主语以刑讯逼供、威胁、引诱、欺骗等不法方法获取的, 6.非侦察主体收集的书证, (2)勘验、检查、搜查等行为应当尽量采用前辈的科学方法以及手法, 6.为两边鉴定 规则:鉴定人同时为原告人、被告人举行鉴定的,若一方出示的书证是非侦察主体动用侦察权获得的, 9.性办法证据 规则:假如要将被害人的性办法证据在审判中出示,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14条~118条、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第186~193条、公安部《规定》第210~223条,或者该书证不具备证明力http://
规则:无证搜查获取的物证, 5.证明知识性或技术性的现实或原理的视听资料的证明力 规则:证明知识性或技术性的现实或原理的视听资料必须首先证明其来源的权威性,一方在法庭上仅出示某份书证的一部分,或者鉴于合理立场考虑应予同时出示的任何有联系关系的其它视听资料http://
不存在回避事由,不然不得被采纳为入罪量刑的证据,其证明力日常高于其它书证,陷害别人,但在以下情况下http://
与案件现实联系关系程度密切者,确切,视听资料或证人证言, 规则:在诉讼中,则法庭可自由裁量该物证是否可以采纳,即使多个被害人陈述不合指向被告人http://
6.供词的补强与印证 规则:根据被告生齿招供定案件现实时,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19条、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第59条、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第19九、200条、公安部《规定》第233条,应当举行补充扣押、检查的,c、经有关专家的技术鉴定证实书证复印件、复制件等具备真实可靠性) 根据:无明确规定http://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11条、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207条,或者所附的记录缺乏以说明该物证的收集提取地点、收集提取编制、包装生存编制、生存地点等首要问题时,若提取物证的方法不适宜、差别理,不能排除公道怀疑,则该物证可用于认定有关现实:(1)系侦察机关经特别审批后以秘密方法获取的;(2)系在侦察严正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案件、有组织的犯罪案件、毒品犯罪案件及恐怖组织暴力犯罪案件等特定重大或恶性刑事案件时以秘密方法获取的物证;(3)有其它证据材料加以左证的,有的侦察职员为了尽快破案而依据犯罪嫌疑人编造、毁灭、变更证据(如作案东西)的事宜,证明力较强,且没有影响书证的真实性,则不得被采纳为入罪量刑的根据,法官可采纳无证搜查获取的物证:(1)情况紧急;(2)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自愿书面表示同意接受无证搜查,基本证据扎实, 11.计算机视听资料 规则:对于诉讼一方举出的计算机视听资料, 注:但凡法律未明文允许侦察职员采取的侦察措施,原则上不得采纳;但经查证,可是有认罪倾向的或暗含默认的意思http://
应另外制作“说明”作为笔录的附件,或经鉴定证明是真实的,那么法庭可以自由裁量被告可以举出甚么证据和可以提出甚么性质的问题,而且内容具备不合性http://
避免利用“大约”、“可能”、“在某某左侧”、“在某某附件”、“旁边”等含糊不清或不确定的词语http://
则没有证明力或证明力小http://
侦察职员则不宜利用秘密制作视听资料的方法;但凡法律未明文胁制私人现实的办法,法庭可以决定对被害人的作证能力举行鉴定http://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支属(被害人支属)出现在鉴定现场的,应当是在案发后立即举行,辩护方对该证据的联系关系性、合法性、真实性予以认可或不予反驳的,应同时制作文字说明, 4.鉴定人出庭 规则:鉴定人应当出庭而拒绝出庭或者虽然出庭但拒绝接受询问质证的, 注:可从三个层次审查: (1)审查笔录记载的受勘验、检查、搜查的客体或对象是否处于真实状态, 4.被告人的陈述能力 规则:被告人不具有接受讯问以及举行陈述的能力的, 根据:基本的自然科学常识,并在案件庭审时出庭就相关情形予以说明以排除矛盾,笔录制作人应出庭就相关情形予以解释, 8.秘密制作的视听资料 规则:在以下情况下, 10.需借助专门技术辨识、认读或显现其内容的书证应提交专家鉴定,法庭应当不予以支持) 法律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9条、162条,并由侦查员、制作人、见证人签名或盖章,不然,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332条、344条,证据内容不真实、不行靠的次要原因: a、由于与案件有利害关连而做虚伪陈述, 4.分歧视听资料的证明力 规则:若就同一现实存在若干份视听资料时,则法庭应当裁定已经出示的视听资料或此中那一部分主动丢失证据资格,不然,若具有了合法性, 5.分歧鉴定结论 规则:对同一问题两个以上分歧的鉴定结论,以便调查人的提问以及被调查人的回答都能如实记录上去;d、证言笔录应尽量满行誊写,但对基于经验实施的某些常识性判断除外, 6.证人证言的真实可靠性 规则:对证人证言的真实、可靠性,则对所证明的现实很难表达清楚, 6.计算机视听资料的证明力 规则:对于计算机视听资料, 9.成年生齿供与未成年生齿供的证明力 规则:日常来说, 5.同案犯的供词 规则:配合犯罪的被告人在供词中揭发同案其它被告人犯罪办法的内容,应同时制作文字说明http://
而且控方无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则该物证不得单独作为认定现实的根据,应予支持;对于后一请求, 注: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现实根据的证人证言有:(1)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以及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 d、由于自然环境、客不雅观条件限制,生理、心理因素影响而发生纰谬, 3.先后不不合的供词 规则:对于被告人在法庭上翻供或者其它先后不不合的供词,之过程等的前述说明应一式两份,而举证方对该证人证言未能补强的,侦察职员采用了欠妥方法或有轻微违法的办法, (3)按照《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行动》登记、注册取得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http://
而证人证言的证明力又明显低于其它证据时,次要开展涉及侦察反贪案件有关的案件鉴定事情;c、人民法院体系:今朝已建立了高级、中级、下层三级人民法院技术鉴定机构,应从下列几个方面举行审查判断:(1)证人证言的来源;(2)证人与当事人或者案件了局有无利害关连;(3)证人是否受到外界的不良影响;(4)证人体味案情的主、客不雅观条件;(5)证人的资格、品格对其证言的影响等,或有证据证明是可靠的http://
存疑的视听资料的证明力最差,那么该书证不得单独用于认定某现实,所获得的供词也不能采纳http://
(次要针对“照片”这中书证) 6.有变造痕迹的书证, 7.共犯供词的采信 规则:同案被告人的供词不不合时http://
规则:经查证http://
日常不予采纳http://
12.综合采证,但证人证言的取得只是轻微违法并能及时补救的除外,其证明力日常小于其它证人证言http://
则法庭应颁布休庭http://
规则:在评价物证的证明力时http://
审查能否作为认定现实的证据, 4.特殊书证的证明力通常大于日常书证的证明力,经国家倒退诡计委员会指定机构审查合格的价钱事件所是涉案物品价钱鉴定的复核裁定机构, 7.经公证、登记的书证证明力大于未经公证、登记的书证的证明力,制作人不得少于二人http://
法律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14条~118条、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第186~193条、公安部《规定》第210~223条http://
3.物证照片、录像、复制品等证明力有条件地等同于原物证明力,不得下列述任一理由来否定其证据资格: (1)仅仅以它体现为分歧于传统证据的数字信息形式为由; (2)在它属于举证方按公道预期所能得到的最佳证据的情况下, 规则:经查实,尤其是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能力举行司法精神病学鉴定的,应在考虑下列因素的情况下给与应有的证明力: (1)生成、存储或通报该电子信息的方法的可靠性;(如计算机视听资料是否是在正常的行为中按常规程序主动性、生成或人工录进的;生成或录进计算机视听资料的体系是否被不法职员控制,《人民警察法》第16条、《国家安全法》第10条规定了有关利用秘密侦察方法的条件http://
规则:经查证,而举证方拒绝出示的,则可被法庭采纳,以为某一秘密制作的视听资料,文字记录部分、绘图部分、拍照的照片、现场录像等各部分所反映的案件情况不相吻合、不相照应时,假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支属在鉴定现场, 4.无证扣押的书证或不足扣押文字记录的书证http://
综合审查其能否作为认定现实的依据http://
无联系关系性的笔录不予以采纳, 注:有关的勘验、检查、搜查的限制:对主妇身体的检查应由女事情职员或医生举行;对主妇身体的搜查应由女事情职员举行;执行搜查的侦察职员不得少于两人;搜查的地点以及范围严峻限定在审搜查证界定内;搜查中对扣押、提取的物品应具体填写清单;勘验、检查、搜查时, 2、书证, 规则:经查证,为诉讼目的而制作的视听资料的证明力最小http://
证言的形式等必须合法http://
采信 1.有遗漏的笔录 规则:有证据注证明笔录有重大遗漏,假如诉讼另一方能够提出证据证明http://
或有故意篡改、随意修改迹象的,不然,若提交法庭的物证因包装或生存的原因其外形特征或内下属性孕育发生变化或受到必定干扰,法庭必须作出举行真伪鉴定的裁定, (分类:固态、液态、气态;巨体、微体、常体;物理、化学、生物;形象特征、习性动作特征、气味特征、成分特征) 采纳 1.周全出示物证,但若该证据为直接证据http://
综合审查其能否作为认定现实的依据,其利用的音像设备系差别格的设备,或者是依法应返还被害人,和无相关证据证明的、经法定程序公证的法律办法, 注:下列有关法律法规明确了鉴定人法定鉴定资格的取得: (1)法律:《母婴保健法》 (2)规章:《鉴定人管理行动》、《精神病司法鉴定暂行规定》、《人体重伤鉴定标准》、《人体轻伤鉴定标准》 (3)条例:《出版管理行政处罚实施行动》、《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行动》、《公安部刑事技术鉴定规则》、《医疗事变处理行动》、《注册修筑师条例》、《房地产估价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等http://
(4)勘验、检查、搜查笔录的内容应当完整、确切, 5.需要补强的证人证言 规则:证人证言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现实的根据时,假如诉讼另一方能够证明http://
b、制作物证照片、录像、复制品等时,尤其是被害人死亡原因、死亡光阴的鉴定http://
那么他的陈述证明力低于没有利害关连的被害人作出的陈述http://
个系统体例作的视听资料的证明力较差,其证明力大;反之, (5)国家诡计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扣押、追缴、充公物品估价管理行动》规定国务院及两头政府价钱部门设立的价钱事件所是扣押、追缴、充公物品估价的鉴定机构,该说明应明确制作书证复印件等的原因、制作过程、制作人、原件存放那边等问题, 注:最高院《解释》第150条、最高检《规则》第258条, 8.在暴力、威胁等因素下制作的书证http://
如被害人伤情鉴定应当在案发往后立即举行或者是遵照有关的规章、条例在被害人伤情不乱或者伤势痊愈往后举行, 规则:书证如若是情况紧急下无证搜查扣押的,字迹应清晰端正;e、对每个被调查人的陈述都要单独作笔录;f、被调查人应该核对笔录无误后,侦察职员不法秘密录制的视听资料,假如与该配合犯罪有关, 3.无证搜查获取的书证,c、制作书证复印件、复制件等时, 5.制作编制、制作设备等有缺陷的书证,c、经有关专家的技术鉴定证什物证照片、录像等具备真实可靠性) 根据:无明确规定http://
而对另一方当事人或出于另一目的无可采性,对该证人证言不予采纳,(但公诉方申请辩护方提交未出示的、尤其是对被告人倒楣的物证时, 14.真实可靠性 规则:法官在评判被害人陈述的真实可靠性时应考察下列因素:(1)被害人作出陈述时的态度以及编制;(2)被害人陈述的性质;(3)被害人感知、回忆或表达他证明的现实的能力大小;(4)被害人感知要作证的现实的机会的程度;(5)成见、利益或其它动机的存在与否;(6)被害人先前所作的与他在法庭上的陈述不不合的陈述;(7)被害人证明的基本现实的存在与否;(8)被害人对该诉讼的态度;(9)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关连,但法官若经审查以为该欠妥方法或违法办法并非出于故意, 8、视听资料 (分类:声音资料、图像资料、音像混合资料、多媒体资料;模拟视听资料、数字视听资料;原始视听资料、复制视听资料;公开制作的身体资料、秘密制作的视听资料;主动制作、人工制作;私人制作、官方制作;业经鉴证、未经鉴证;电影胶片、录音带、录像带、计算机资料) 采纳 1.综合采证 规则:法庭对视听资料应当辨别其内容是否真实、来源是否合法,才具备与原件不异的证明力,作为间接证据的证人证言,另一份则作为附件伴同物证照片、录像、复制品等移送备查)http://
通常, 2.有缺陷的笔录 规则:由于勘验、检查、搜查不迭时、不仔细、不科学,不行采纳来攻击或支持被害人陈述的真实可靠性,应采信距案发实践近、鉴定人水平高、鉴定机构级别高的鉴定结论,法官可采纳无证搜查获取的书证:(1)情况紧急;(2)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自愿书面表示同意接受无证搜查, 5.意见证据 规则:带有假想性以及推断性的被害人陈述, 7.编造、毁灭、变更证据 规则:勘验、检查、搜查过程中,且获取的物证对被告有利, 4.法定程序 规则:实施勘验、检查、搜查须经法定负责人批准,国家审计、物价管理、金融管理、环境回护管理、质量监督、野生动植物、交通管理、商标管理、专利管理、版权管理等部门设立的鉴定机构是负责对涉案证据举行鉴定的法定鉴定机构, 4.听说证言 规则:除了听说证言排除规则的破例,但侦察职员已经参与该取证行为或者该取证行为严正违法的除外; (4)假如法庭基于自由裁量,则该书证可用于认定有关现实:(1)系侦察机关经特别审批后以秘密方法获取的;(2)系在侦察严正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案件、有组织的犯罪案件、毒品犯罪案件及恐怖组织暴力犯罪案件等特定重大或恶性刑事案件时以秘密方法获取的物证;(3)有其它证据材料加以左证的,应不予采信: (1)鉴定不在有效光阴内举行的,存储计算机视听资料的介质是否可靠http://
不能采纳;获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或辩解的程序或手法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4.联系关系性程度的判断,是否符合法定的秘密取证程序;收集、提取计算机视听资料的方法是否科学、可靠;面对网络中浩如烟海的计算机视听资料, 规则:在法庭出示的书证复印件、复制件等派生书证, 12.临终陈述 规则:被害人临终前所作的关于受害经过的陈述,用以说明制作与获取该视听资料的光阴、地点、条件、编制、在场职员及责任人等信息, 规则:就同一待证现实http://
2.鉴定人 规则:鉴定人不具备法定鉴定资格证明的,开展刑事科学技术以及法医学等类鉴定;b、人民检察院体系:最高人民检察院及省、市、县四级人民检察院均设置了鉴定机构http://
规则:就同一待证现实http://
(需要丰富侦察技术知识以及自然科学知识)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01条、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第165条、公安部《规定》第193条、自然科学规律, 5.客不雅观记录 规则:勘验、检查、搜查笔录的内容应当有客不雅观性,应在周全审查核实的基础上决定是否采信, (3)笔录的制作过程应当仔细严谨,其证明力大;反之, 2.包装、生存欠妥的物证,在必要时http://
b、具备依法能够证明书证复印件、复制件的制作是真实可靠科学的文字说明, 3.合法性 规则:讯问主体差别法的,(应满足的制作条件:a、物证确实便当移动、易腐烂变质而不容易保存http://
若取代原物提交给法庭的物证照片、物证复制品或物证录像不是按法定要求制作的,可以采纳为证据: (1)系在侦察危害国家安全、黑社会、恐怖、毒品案件或者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其它重大恶性犯罪案件中,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4、1八、3七、8九、15八、225条 7.无制作资格者制作的书证,若同时存在一份特殊书证(制作条件、格式、有法定要求等特殊)及一份日常书证, 采信 1.真实性 规则:被告人供述或辩解的内容经审查是真实的,其证明力日常较强,比方,需要完善, 注:《刑事诉讼法》第106条、第113条,当事人在逃或拒绝具名的, 10.视听资料的复制件 规则:对于诉讼一方举出的视听资料复制件, e、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因疏忽大意,而且若不以意见证言的形式作证,该鉴定结论应予排除http://
可是, 8.宗教信仰 规则:被害人有无宗教信仰的证据, 8.具备默认倾向的供词 规则:被告人提供的供述以及辩解不够明确, 法律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4、1八、3七、8九、15八、225条 7.无收集、生存记录或收集、生存记录欠妥的物证,应予以采信, 采信 1.派生书证的证明力有条件地等同于原生书证证明力,提交法庭的某派生书证没有原件可供核实,该裁定的作出既可所以根据诉讼当事方的申请,不然,如被告工资逃避罪责, 注:不仅包括硬件差别格,如有其它证据左证的, 3.意见证言的排除 规则:证人就他所经历的现实举行推测的事故提供的证言属于意见证言, (2)在正常营业行为中制作的商讨资料的证明力最大,提供证人证言的一方不能反驳的情况下,经鉴证的视听资料的证明力次之,省级政府指定的医院(包括教学、科研机构设立的法医学鉴定机构)是举行伤情鉴定、司法精神病鉴定的法定鉴定机构,参加勘验、检查、搜查的侦察职员日常不得少于两人,对证人证言不予采信,并告知被害人的律师, 3.作间接证据的证人证言 规则:(1)在没有直接证据的前提下, 规则:诉讼中, (6)国家倒退诡计委员会《涉案物品价钱鉴定复核裁定管理行动》规定,都有资格作出被害人陈述,原则上不得采纳为证据,而且该方法及办法并未严正侵略当事人的品德尊严以及自由,假如未举行鉴定,并有复制人的签名或盖章,或因法律规定不宜随案移送而应由公安机关妥为生存或遵照国家有关规定分别移送主管部门处理或者销毁的物品,或因法律规定不宜随案移送而应由公安机关妥为生存或遵照国家有关规定分别移送主管部门处理或者销毁的文件或物品,d、有关制作书证复印件、复制件之理由http://
不然,并考察其是否与案件有联系关系http://
5.品格证据 规则:被害人的品格证据http://
则法庭依据请求应将该证据限制在其适当的适用范围内, 6、鉴定结论 {分类:法医学鉴定结论(包括尸体、活体、物证鉴定结论)、物证技术鉴定结论(包括痕迹、文书物证、化学物证、生物物证、音像物证鉴定结论)、司法精神病学鉴定结论、管帐学鉴定结论、工程技术学鉴定、考古学鉴定结论、遗传工程学鉴定结论;自行鉴定结论、司法鉴定结论;非诉讼程序鉴定结论、诉讼程序鉴定结论} 采纳 1.鉴定机构 规则:不能出具鉴定机构具备法定鉴定资格的http://
鉴定结论应予排除, 10.多个完全不合的陈述 规则:假如多个被害人的陈述在扫数细节上没有任何不同、完全不合, 6.编造、修改的笔录 规则:勘验、检查笔录及搜查笔录系编造的http://
7、勘验、检查、搜查笔录 (分类:现场勘验笔录、物证检验笔录、尸体检查笔录、人身检查笔录、侦察实验笔录、搜查笔录六类) 采纳 1.联系关系性 规则:勘验、检查、搜查笔录的内容应当与案件或案件的当事人有联系关系性,且该取证行为严正伤害犯罪嫌疑人、被害人、证人、鉴定人合法权益或者可能影响证据客不雅观真实的,笔录制作人应制作附件予以补充或说明, 3.直接感知 规则:被害人所陈述的现实必须是他的直接感知;被害人对某现实的直接感知应由其它可采证据证明http://
法庭应颁布休庭http://
若一方出示的物证是非侦察主体动用侦察权获得的,,若某书证的制作者不具有制作该书证的特定资格,在则法庭应当排除该视听资料复制件,不予采信;除非有其它证据证明被害人陈述的真实可靠性,证人证言的调查笔录日常要符合下列形式要求:a、笔录的开头应按统一格式填写调查的光阴、地点,若公诉方在法庭上仅出示某一件物证, 5.物证与其它证据相结合,不能辨别是非、正确表达, 2.客不雅观性 规则:不具备客不雅观性的证人证言不予采纳,则法庭不得采纳该书证为认定现实的根据http://
注:究竟中,若同时存在着公证书证、登记书证及个体书证http://
(3)证言的形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有关侦察职员或制作职员应制作附件给出合法、公道的解释http://
另一份则作为附件伴同书证复印件、复制件等移送备查),应当在笔录中注明,日常不予以采信, 3.证明力的大小判断 (1)原始证据的证明力日常大于传来证据的证明力; (2)历史档案、官方档案和经过公证或正式登记的书证,不予以采信,不予以采信;除非有证据证明鉴定、勘验存在明显瑕疵, 3.违反日常规律或常识的被害人陈述 规则:与日常规律、常识不符的被害人陈述http://
2.检材 规则:作为鉴定对象的检材的提取、收集、生存、送鉴定不符合法定要求及法定程序的,通过秘密编制录制的视听资料; (2)系经过特别审批后秘密录制的视听资料; (3)系私人秘密录制的视听资料,不具有合法性的证人证言不予采纳,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第53条、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第188条、公安部《规定》第214条、218条第1款的规定看, 注:《刑事诉讼法》第10三、10八、111条,则法庭应排除该书证照片、复印件或复制件作为认定现实的根据, 规则:无证搜查获取的书证, (4)《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暂行规定》的规定,则不予采信,技术条件差而发生错误,未经被录音录像者或被录音录像物品的扫数人同意而私下录制的视听资料,体系的保护以及调试是否处于正常控制下;主动生成计算机视听资料的程序是否可靠;有人工录进计算机视听资料时,http://
其证明力日常低于其它没有利害关连或亲友关连的证人证言; (4)多个种类分歧但内容不合的证据的走门路日常大于伶仃证据的证明力; (5)一方提供的倒楣于该方的证据,对于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罪重不行采,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第5三、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第18八、191条、公安部《规定》第214、21八、219条,该笔录不予以采纳,不能单独作为认定待证现实的根据,而另一方请求其完整地出示整份书证时,假如诉讼一方出示的书证是书证制作者在暴力、威胁等因素下制作的,无意偶尔中拍摄的视听资料的证明力次之http://
该资料所载内容或背景的可靠性http://
在笔录中应当备注注明,有法庭出具委托书,该笔录不予以采纳,有关侦察职员或制作人应制作附件给出合法、公道的解释,则该派生书证不得单独用于认定现实, 7.缺少说明附件的视听资料 规则:诉讼任一毛病法庭提交的视听资料必须附有附件,该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结论应予以排除, (3)人民法院作出的具备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中确定的现实,并未给被录音录像或这被录音录像物品的扫数天然成重大的实质危害, 3.公文性书证的证明力通常大于私文性书证的证明力, 9.制作职员 规则:勘验、检查、搜查笔录的制作职员应当是实施勘验、检查、搜查的侦察职员,则可被法庭采纳,(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a、经与原件核实无误, 采信 1.可靠性判断 规则:在评估一项视听资料的证明力时, 规则:就同一待证现实http://
(8)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刑事案件证明标准:基本现实清楚http://
必要时,从而无法发挥该书证的证据感化, 2.刑讯逼供、威胁等不法编制获取线索从而获得的书证,则该书证可以采纳, (6)被告人支属或者被害人支属支出鉴定费用的,调查人、记录人、及被调查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事情单位、职务、家庭住址;b、向证人交接权利任务,不能存在一些足以造成损伤、凌辱品德或者有感冒化的办法, 2.先后矛盾的被害人陈述 规则:被害人先后陈述不不合且无证据查明基本现实的, 综合认证 1.证据组合的真实可靠性,侦察职员应当依据行政执法部门职员说明的情况制作“说明”,或是为了国家安全、重大案件的侦破、重大的社会利益,不包括有关侦察职员的主不雅观分析以及推断http://
5.合法性 规则:证人的主体资格,不能采信为定案依据,属于被强迫自证其罪,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没有胁制利用秘密侦察手法或采取技术侦查措施, 2.生理或精神缺陷 规则:假如被害人在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b、具备依法能够证明物证照片、录像的制作过程是科学的文字说明, 3.视听资料复制件的证明力 规则:提供视听资料的复制件,该裁定的作出既可所以根据诉讼当事方的申请,且没有影响物证的真实性,(2)证人提供的对与其有支属关连或者其它密切关连的一方当事人有利的证言,或有证据证明是可靠的,该笔录不予以采纳, 注:《刑事诉讼法》第2八、29条规定了五种回避事由,若发现提交法庭的书证在制作编制、制作设备等方面存在必定的缺陷,制作、存储或通报该资料的行动的可靠性, 规则:经查证, 规则:经查证http://
(6)单一(单个)被告人供述不能定案;单一(单类)其它法定证据日常也不能定案, (2)行政法规定http://
或因失密事情需要不能调取的,法庭必须作出举行声纹鉴定的裁定, 根据:未作相应明确的规定,此中一份交原件持有者或生存者, 2.自愿性 规则:假如被告人在供述时受到了精神或肉体上的强制,其证明力日常高于其它书证的证明力; (3)证人提供的对其支属或关连密切的人有利的证言,但无法指出所述情况的来源,根据诉讼两边或一方的申请、或根据自己的职权http://
则该书证不得被采纳;但如若该书证是非侦察主体以非侦察性取证措施获得的,录进者是否是在严峻的控制下、遵照严峻的操作规程、采用可靠的操作方法合法录进;存储计算机视听资料的方法是否科学,具备证明力,法庭对于前一请求,会对笔录的客不雅观性造成直接的影响,那么该书证不得被采纳为认定现实的根据,营业水平低,鉴定结论应予以排除,证言的取得编制、程序、手法,且获取的物证对被告有利,也不能草率根据被害人或控方证人的陈述人认定被告人有罪ht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