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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服刑智障者"鉴定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

河南"服刑智障者"鉴定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 2011-09-28 19:22:46 来源: 新华网  手机看新闻

核心提示:河南洛阳智障村民吕天喜以抢劫罪入狱服刑3年一事被披露后,备受舆论关注。9月28日,洛阳市政法委副书记高茂曾称,经鉴定,吕天喜属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应负相应的法律责任。但吕天喜家属不认可此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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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郑州9月28日电 河南洛阳智障村民吕天喜以抢劫罪入狱服刑3年一事被披露后,引起网民高度关注。28日,洛阳市政法委副书记高茂曾接受“中国网事”记者采访时表示,经鉴定,吕天喜属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应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吕天喜的家属对鉴定结果表示不认可。

今年7月,河南省嵩县大坪乡宋岭村村民吕天喜的家人接到通知,称吕天喜在河南省三门峡监狱服刑满三年,即将释放,要求家人接其出狱。吕天喜的家人和部分村民反映,吕天喜有智障,大家都知道他是个傻子。之前他走失了3年,大家都不知道他的去向,现在才得知他竟然坐牢了。

事件曝光后,引起网民高度关注。部分网民表示,吕天喜既然是智障,很可能不应入狱服刑,要求有关部门进行核查,对吕天喜进行公正的精神病鉴定。家属怀疑吕天喜为“替人顶罪”,因为吕天喜的判决书显示,被告人姓名为“田星”,于2008年抢劫一老人55元,被群众当场抓获。事件调查组则表示,吕天喜抢劫事实清楚,不存在“顶罪”的情况。至于是否应承担刑事责任,应待其精神病鉴定结果出炉后再作处理。吕天喜的精神病鉴定结果成为案件焦点。

28日,事件调查组组长、洛阳市政法委副书记高茂曾接受“中国网事”记者电话采访时称,经鉴定,吕天喜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虽然法律规定对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但他还是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目前,洛阳市西工区法院已启动再审程序。高茂曾介绍,按照刑事诉讼法和最高法院有关刑事案件再审的相关规定,最快将于一个月后开庭重审此案。

吕天喜的家属对鉴定结果提出了不同意见。吕天喜的舅舅程建忠说,不认可这个鉴定结果,“天喜就是个傻子,村里人都知道。他就没这个刑事责任能力。”

“那天法院让我带着天喜,跟他们去新乡河南省精神病医院做鉴定,到了之后就让我回来了,整个鉴定过程我没有陪同。”程建忠说,现在他们打算申请重做鉴定,现在正在准备材料。

新闻回顾:河南智障者走失后在狱中服刑3年


河南一名智障者失踪3年,被发现因抢劫罪在三门峡狱中服刑。家属称,其在狱中的资料全不符实,怀疑其替人顶罪。律师表示,其入狱前未做精神病鉴定、在审判过程中未通知家属,公检法部门存在失误。与此案有关的洛阳公检法各部门均婉拒记者采访。

监狱称手续齐备无法拒收智障者

9月16日,记者采访了收监智障患者吕天喜的三门峡监狱。三门峡监狱刑罚执行科科长称吕天喜的收监执行通知书真实完备,虽发现其存在智力障碍,但依照《监狱法》等有关规定,吕天喜依然符合收监条件,遂依法收监。监狱工作人员称吕天喜根本没能力“供述作案过程”。

河南洛阳将再审失踪智障者服刑案

河南一名智障者走失3年,被发现在狱中服刑。洛阳政法委成立调查组,将对此案的批捕、起诉、审判、收押等各环节进行彻查,称如存在执法过错将追责。洛阳西工区法院对此案启动再审程序。

河南“智障男服刑案”主审法官停职

媒体援引洛阳消息人士表态称,审理“智障男服刑案”的法官已停职待查。此消息未经官方证实,但有工作人员指这是法院内部的自我处理。洛阳方面称法院卷宗在精神病鉴定未出前不方便对外公开。此前,河南智障人吕天喜服刑一事因“是否替人顶罪”质疑而引起广泛关注。

(本文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NN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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