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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犯罪成立条件


哪些人不适用死刑,什么人不能判死刑?

监视居住期间能折抵刑期吗

一、监视居住期间能折抵刑期吗根据我国《》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未完全剥夺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监视居住,不能折抵刑期。该条的...

共同犯罪成立条件

张青松律师


张青松律师

上海专业刑事律师张青松温馨提示:追诉时效,是指刑法规定的、对犯罪人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在此期限内,司法机关有权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超过此期限,就不能再追究其刑事责任。这表明,追诉时效与刑罚权中的求刑权、量刑权有关,即追诉时效内,司法机关具有求刑和量刑权。此外,追诉时效与行刑权无直接联系。

共同犯罪成立条件什么是共同犯罪,哪些不是,共同犯罪成立条件有哪些?

一、什么是共同犯罪?所谓共同犯罪,不是说某几个人共同犯了某一罪或数罪,而是指相对于单独犯罪的人来说,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基于共同犯罪故意而实施的行为。

从以上这个定义,其实我们就可以知道,共同犯罪并非简单的一起犯罪,而是需要有犯罪故意,而且也有人数上的限制。在我国法理上,我们将共同犯罪划分为广义的共同犯罪和狭义的共同犯罪。

广义的共同犯罪包括正犯和共犯,这是根据共同犯罪人的分工不同而划分的,正犯即是实行犯罪的人,共犯则是参与了共同犯罪,但是没有实行犯罪行为的人,比如那些出点子的、谋划的犯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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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犯罪成立条件什么是共同犯罪,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一、什么是共同犯罪?根据法律的规定,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的,是共同犯罪。共同犯罪分为一般共犯和特殊共犯即犯罪集团两种。一般共犯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而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在此之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加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共同犯罪人主要分为主犯、从犯、胁从犯。二、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成立要件:(一)主体要件——二人以上这里的“二人”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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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避险成立的条件

张青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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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专业刑事律师张青松温馨提示:防卫不法侵害超过必要限度而造成重大损害的情况是极为复杂的,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事实和情节进行具体的分析,确定是减轻处罚还是免除处罚。一般来说,对防卫过当致人轻伤的依法不负刑事责任,如果具备缓刑的,可以适用缓刑,如果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紧急避险成立的条件胁从犯的概念是指什么,受胁迫犯罪与紧急避险的区别

一、胁从犯的概念是指什么按照刑法第28条的规定,胁从犯,是指被胁迫参加犯罪的人。具体来说,胁从犯具有以下特征:(1)客观上实施了犯罪行为。

(2)在主观上明知自己实施的行为是犯罪行为,在可以选择不实施犯罪的情况下,虽不愿意但仍实施了犯罪行为。如果行为人被欺骗不知道自己实施的是犯罪行为,或者虽然知道自己实施的行为是犯罪行为,但是其丧失了选择不实施犯罪的意志自由,因为不具备共同犯罪故意而不构成共同犯罪。

(3)行为人是因为受他人胁迫而参加犯罪的。二、受胁迫犯罪与紧急避险的区别不过应注意区分受胁迫实施犯罪与紧急避险的区别。区分二者的关键在于看被迫损害的利益是否小于所保护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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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避险成立的条件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有哪些区别,相同之处是什么?

一、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有哪些区别1.危险的来源不同。正当防卫的危险来源是人的不法侵害行为;而紧急避险的危险来源比较广泛,可以是不法侵害,也可以是自然灾害、动物的侵袭。

在遭遇到人的不法侵害时,如果行为人是对不法侵害人进行反击,属于正当防卫的范畴;如果为了躲避不法侵害,而损害第三人(不法侵害之外的人)利益的,属于紧急避险的范畴。

2.紧急避险必须是出于迫不得已,而正当防卫无此要求。3.对主体的要求不同。紧急避险要求主体不能有特定的身份(如警察、军人或消防队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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