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广州律师网 > 刑事辩护 >
揭秘最大非法黄金期货案:550客户无一人盈利
涉案金额高达583亿元、由公安部督办的浙江世纪黄金制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勇等人非法经营黄金期货一案,8月11日在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检察机关指控,张勇涉嫌非法经营罪、抽逃出资罪,一并受审的还有涉嫌非法经营罪的该公司系统工程部经理王剑平。
检察机关指控,浙江世纪黄金公司在法定代表人张勇决策下,从2005年7月开始非法经营黄金期货。张勇指使其公司员工王剑平设计开发网上黄金期货交易系统,并通过大力宣传,招揽大批来自全国各地的客户炒黄金期货。而其炒金业务均通过公司网络系统进行,并不与国际黄金市场接轨,只是大致上按照国际即时金价的浮动报价,供客户进行参考。客户通过买进或者卖出与公司进行交易,公司在交易过程中同时充当买方和卖方,并按每笔交易向客户收取“网络使用费”和“仓储费”。
检察机关认定,浙江世纪黄金公司交易的主要特征为标准化合约、定金放大、当日结算、强行平仓等,在交易中并不交割黄金实物,定金放大最高达50倍。其交易方式已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非法期货交易。
至2008年6月案发,浙江世纪黄金公司的网上交易平台上共存在客户1217个,产生交易176579笔,公司共向客户收取黄金交易定金2.75亿余元,放大后交易金额总数为583亿余元。根据查获的账户统计,该公司从非法黄金期货业务中至少获利1.1亿余元。
浙江世纪黄金公司还非法经营集合资金信托业务,向不特定的社会公众推出理财计划,签订协议,共向181名客户收取2000余万元资金,并将上述资金以公司的名义投入黄金市场炒金。此外,浙江世纪黄金公司系张勇借资注册,在通过验资、取得工商登记后,张勇即将注册资金1000万元全部抽逃。
据称,这是迄今为止国内最大的一起非法经营黄金期货案。
550余位客户,无一人盈利
张勇今年43岁,大学毕业后到部队参军,退役后被分配到杭州炼油厂。
1992年,张勇下海经商,开始从事邮票、磁卡、纪念币等收藏品交易。在看到炒卖黄金有利可图后,2004年下半年,张勇亲赴香港、上海“取经”。2005年4月,张勇通过抽逃出资注册成立浙江世纪黄金制品有限公司,并自任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经理。为通过互联网进行黄金炒卖经营业务,张勇指使世纪黄金公司系统工程部经理王剑平负责设计开发了适合网上黄金交易业务的操作平台。
当年7月,世纪黄金公司网上交易平台正式招客。张勇对上海联泰黄金制品有限公司(已被刑事判决认定为非法经营黄金期货)的客户协议书和交易规则进行修改后,印制成世纪黄金公司的格式合同,又通过报纸、自印杂志、互联网等方式宣传该公司的黄金交易,并在上海、温州、萧山等地设立分支机构。至案发,世纪黄金公司已在西安、长沙、石家庄、深圳、福州等地设立代理机构20多家,招揽了大批来自全国各地的客户。
据相关办案人员介绍,世纪黄金公司的网上交易平台与期货交易别无二致。客户向公司账户汇款后,即可在该公司网站的交易系统中获得账号和等额定金,进行无实物交割的黄金合约集中交易。交易时,客户可按一定比例进行放大交易,放大的比例则根据客户购买的商品数量分为1倍、2倍、5倍、10倍、20倍和50倍,即交易时客户需要支付的基础定金为交易额的100%、50%、20%、10%、5%、2%。世纪黄金公司和客户间采用人民币结算,并实施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当客户在炒金过程中亏损额达到所缴定金80%时,客户如果不补进定金,该公司即强行平仓。
“张勇这一套‘期货交易’模式,确实吸引了不少不明就里的‘炒金客’。但事实上,该公司的黄金交易并不与国际黄金市场接轨,只大致上按照国际即时金价的浮动报价,供客户进行参考。”办案人员介绍说,交易过程中,黄金公司同时充当买方和卖方,还按每笔交易向客户收取“网络使用费”和“仓储费”。
至2008年6月26日案发,世纪黄金公司网上交易平台上共有客户1217个,产生交易176579笔,放大后交易金额总数为583亿余元,其中放大5倍以上(含5倍)的交易占到总交易金额的99.9%。而三年间,世纪黄金公司已向客户收取黄金交易定金2.75亿余元,从中获取利息(即“仓储费”)6800余万元,获取手续费(即“网络使用费”)5700余万元。
事发后,相关部门对本案550余位客户的调查发现,竟然没有一人盈利。
现货交易还是非法经营期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