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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刑事辩护律师常见罪名之十:走私犯罪
,逃避海关监管,通过各种方式运送违禁品进出口或者偷逃关税,情节严重的行为。其具体罪名有: 万元以上的行为。 海关监管,将境外深圳刑事辩护律师骆勇生为你提供辩护常见罪名之十走私犯罪
151-1
151-1 151-1走私核材料罪
走私文物罪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第一百五十三条 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照151-4定罪处罚
(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四款的规定处罚。
走私保税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物品,按153条定罪处罚
(以相应走私罪论处)
第一百五十五条 下列行为,以走私罪论处,依照本节的有关规定处罚: (一)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国家禁止进口物品的,或者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其他货物、物品,数额较大的;155-2
(以相应走私罪共犯论处)
(武装掩护走私)
(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
走私淫秽物品罪
,走私淫秽的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书刊或者其他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152-2
单位走私淫秽物品、废物罪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151-3
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深圳刑事辩护律师常见罪名之十走私犯罪,深圳刑事律师为你提供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