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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人不适用紧急避险
哪些人不适用死刑,什么人不能判死刑?
犯罪嫌疑人有哪些权利
一、犯罪嫌疑人有哪些权利1、获得法律帮助的权利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
那些人不适用紧急避险
张青松律师
上海专业刑事律师张青松温馨提示:追诉时效,是指刑法规定的、对犯罪人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在此期限内,司法机关有权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超过此期限,就不能再追究其刑事责任。这表明,追诉时效与刑罚权中的求刑权、量刑权有关,即追诉时效内,司法机关具有求刑和量刑权。此外,追诉时效与行刑权无直接联系。
那些人不适用紧急避险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有哪些区别,正当防卫需要什么条件
一、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有哪些区别(1)起因条件。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是他人的不法侵害,而紧急避险的起因条件是一种危险,包括自然灾害等非人为的损害。
(2)限度条件。正当防卫所造成的损害可以大于或等于所要保护的利益,法律教育网原创而紧急避险所造成的损害不能等于更不能大于所要保护的利益。
(3)限制条件。紧急避险要求必须是不得已的,没有其他更好的办法而采取的。而正当防卫则无此要求。(4)对象条件。正当防卫要求打击的对象只能是不法侵害者本人,而紧急避险则可以是无辜的第三者,二者损害的对象是有原则区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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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人不适用紧急避险紧急避险的条件,避险过当应承担哪些刑事责任?
一、紧急避险的条件紧急避险是采用损害一种合法权益的方法以保全另一种合法权益,因此,必须符合法定条件才能排除其社会危害性,真正成为对社会有利的行为。
(一)合法权面临现实危险现实危险不包括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所面临的对本人的危险。如果事实上并不存在危险,而行为人误认为存在危险,实施所谓避险行为的,属于假想避险;对此,应按照处理假想防卫的原则予以处理。
(二)危险正在发生危险正在发生,是指危险已经发行或者迫在眉睫并且尚未消除,其实质是合法权益正处于受威胁之中。(三)出于不得已而损害另一合法权益必须出于不得已,是指在合法权益面临正在发生的危险时,没有其他合理方法可以排除危险,只有损害另一较小合...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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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避险的责任承担
张青松律师
上海专业刑事律师张青松温馨提示:防卫不法侵害超过必要限度而造成重大损害的情况是极为复杂的,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事实和情节进行具体的分析,确定是减轻处罚还是免除处罚。一般来说,对防卫过当致人轻伤的依法不负刑事责任,如果具备缓刑的,可以适用缓刑,如果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紧急避险的责任承担什么是主犯和从犯,法律对主犯和从犯如何处罚?
一、 什么是主犯和从犯?(一) 什么是主犯?根据我国《刑法》第26条规定,主犯是指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
所以,主犯主要包括两种类型;1、 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犯罪分子。2、 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二)什么是从犯?根据我国《刑法》第27条规定,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
因此,从犯也包括两种类型:1、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的实行犯和教唆犯;2、 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的从犯。二、主犯和从犯有什么关系?通过上述关于主犯和从犯的定义和法律规定,我们可以知道,在共同犯罪中,从犯是从属于主犯而存在的,没有主犯就没有从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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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避险的责任承担什么是教唆犯,成立教唆犯有哪些条件,如何处罚教唆犯
一、 什么是教唆犯?我国《刑法》第29条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从法条的规定中,我们可以知道,其实教唆犯指的是教唆他人犯罪的罪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