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名片

当前位置: 广州律师网 > 刑事辩护 >

请专业律师来作答:一个采用释放天然气来自杀

宁丰 2012-10-23

请专业律师来作答: 一个采用释放天然气来自杀的女子,结果被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起诉。该如何给她辩护

100

对方无直接证据显示该女子事先预料到了有危险结果。问从法理上讲是要做无罪辩护还是轻罪辩护?具体理由是什么呢?

满意答案

  • 法律人生
  • 向该团提问
  • 采纳率:27.4% 满意答案:0
  • 标签:
  • 宣言: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大觉的人。
  • 法律人生

    罪轻辩护,理由为:
    1、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主观是故意的,而行为人虽然主观是自杀,但是对于释放煤气给整个大楼其他住户或者相邻楼的住户都可能危害的生命财产安全。行为人结束自己生命主观是直接故意的,采用的方式,对公共安全是间接故意的,放任结果的发生。所以假如检方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起诉,定罪应该是正确的。法院一般会支持。
    2、考虑行为人的其他法定或者酌定情节,作无罪辩护会好一些。

    +1 已赞过

    其他回答(4)

    热心问友 2012-10-23

    如果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可以轻罪辩护。
    如果实施行为时精神正常,成年人“应当知道”有危险后果。不需要证据。 

    +1 已赞过

    热心问友 2012-10-23

    您好! 主观上没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  !无罪辩护

    +1 已赞过

    关键是需要考虑释放煤气是否会给整个大楼其他住户造成危害生命财产安全的可能。排除了这个可能,就不能成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1 已赞过

    飞机~看她在哪里自杀的咯,在家里,无罪;别人家里or合租房间轻罪辩护。

    +1 已赞过

    Copyright © 2009-2013 广州律师网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385号太古汇一座31楼 联系电话:13322804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