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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罪会判死刑吗?深圳走私律师深圳走私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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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罪会判死刑吗?深圳走私律师 深圳走私罪律师 深圳走私辩护律师 深圳著名刑事律师 (2011-12-05 15:29:13)

标签: 杂谈 分类: 法律常识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律师—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辩护律师—深圳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律师—深圳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辩护律师—邓律师咨询热线:13420910891(到访前请提前电话预约)。

专注于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刑事辩护的深圳知名刑事律师—广东开野律师事务所邓律师,执业二十年来,成功办理过数十起重大、大型等系列走私案件,较为著名的案件有2006年代理的7亿案值燕窝走私大案。

  本律师曾多次为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犯罪嫌疑人进行罪轻、无罪等精彩辩护。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多次刑事辩护经验造就了对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案件的敏捷的判断能力、精确的把握诉讼核心、在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涉案证据的攻守驾轻就熟。
  本律师认为通常涉及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刑事诉讼就像一座冰山,只有其中的1/5的诉讼事实在诉讼过程可以被司法机关所认知考证的,余下的4/5则是因为各种司法实践原因而被“隐藏”着的。对未经训练的普通人而言,往往认为这“隐藏”着的4/5的证据、事实在法庭上不足为证,然而,它其实正是整个诉讼中最重要和最有价值部分。总体上来说,真理是相对的,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辩护律师的工作主要是关于揭露那隐藏着诉讼事实,凭借详尽的案前准备、高超的盘询的技巧和史诗般的演讲才能在法庭上取胜。

1、走私的对象有哪些?

走私的对象,即走私的东西是什么,人们日常生活中也经常听说,往往认为是一些名贵的货物,如小轿车、洋烟、洋酒、名牌化妆品等。还有人以为偷渡也是走私,偷渡人员也有海关打击等。其实,走私的对象种类繁多,几乎无所不包,既包括工业产品,也包括农业产品,甚至垃圾废物等。另外,海关只负责对货物进出口进行管理,对人员进出境不负责管理,人员偷渡行为则属于边防部门管理。走私的对象,归纳起来有如下几类:

1)应当缴纳关税和其他进口环节代征税的一般货物、物品。简称“应税货物、物品”,是指依照海关法的规定,需要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代征税的进出口的货物、物品。如汽车、石油、服装、化妆品等。

2)国家禁止进出境或者限制进出境的货物、物品。所谓国家禁止进出境的货物、物品,是指国家通过法律、法规明令禁止进出境的货物、物品,如武器、弹药、淫秽物品、毒品等;所谓国家限制进出境的货物、物品,简称“应证货物、物品”,是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事先由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签发有关许可证件,并凭证进口或出口的货物、物品,如粮食、产品油、化工原料、汽车等。需要说明的是,应证货物、物品与应税货物、物品系交叉概念,即某些国家限制进出口的货物、物品同时也是依法应当缴纳税款的货物、物品。

3)保税货物。即经海关批准未办理纳税手续进境,在境内储存、加工、装配后复运出境的货物。如进料加工、来料加工的货物等。

    (4)特定减税、免税进口的货物、物品。即按照国家的政策,对特定人员、单位用于特定用途的货物物品减或者免税后进口的货物,如国家用于大型工程的进口设备、高校用于科研的仪器等。(海关总署提供)

 

2、走私罪怎么定罪量刑?

对一般的走私行为,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处罚:

(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三)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走私罪会判死刑吗?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情节特别严重”,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国家一、二级保护动物达到本解释附表中(二)规定的数量标准的;
(二)走私珍贵动物制品价值二十万元以上的;
(三)走私国家一、二级保护动物达到本解释附表中(一)规定的数量标准,并造成该珍贵动物死亡或者无法追回的;
(四)走私国家一、二级保护动物达到本解释附表中(一)规定的数量标准,并具有是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使用特种车进行走私等严重情节的。

如果您的亲朋好友突然被公安机关(检察院)抓走该怎么办? 咨询电话:134-2091-0891  邓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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