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名片

当前位置: 广州律师网 > 劳动纠纷 >

劳动合同备案 苏州工业园区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


单位登记

用工备案

人事档案

毕业生

职称评审

人才引进

实习基地

 


园区劳动合同书面报告流程(2011年7月1日起执行)

 

为配合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新政的实施,继续做好园区劳动合同报送与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业务联动工作,经研究,从2011年7月1日起,调整园区劳动合同书面报告工作流程如下:

一、报送材料准备

1、下载、安装单机版软件

(1)登陆苏州工业园区劳动保障网(地址: ) “下载专区”栏目下载园区劳动合同管理程序单机版软件 v3.0;

(2)用人单位在本地计算机上安装单机版园区劳动合同管理软件(建议操作系统:简体中文Windows XP;系统须安装Excel,无禁止读写系统盘的限制);

(3)使用方法见程序操作说明书(运行程序—>其他—>操作说明)。

2、生成电子报送文件

根据业务需要,用单机版软件进行劳动合同新签、续签、解除或终止、变更中止及恢复等操作,并生成Excel电子报送文件(以下简称“电子档”),根据提示对已导出数据进行标记。

3、复制电子档至优盘等移动存储工具 (须对优盘进行杀毒)

4、携带以下材料至园区劳动合同管理窗口,开展报送业务

(1)已存储在移动存储工具上的电子档;

(2)相关书面材料(具体要求见本流程后文详述);

(3)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报告专用章。(根据《关于开展苏州工业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相关业务联动工作的通知》(苏园劳保[2008] 13号)文件要求刻制,首次报送的单位提交预留印鉴至合同管理窗口)。

5、单机版软件使用咨询电话 :0512-66605965

 

二、首次报送的用人单位提交单位开户材料

用人单位应在完成工商注册和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开户后,再开展劳动合同报送。首次报送前应提交以下材料至合同管理窗口:

1、苏州工业园区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2、苏州工业园区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份;

3、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单位登记表(A1表)复印件一份;

4、苏州工业园区用人单位基本信息情况表一份(园区劳动合同管理程序单机版直接打印);

5、苏州工业园区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报告专用章预留印鉴一式三份(园区劳动保障网下载专区可供下载)。

6、报送窗口地址,报送窗口以用人单位的实际生产经营地划分,具体如下:

(1)实际生产经营地在中新区的用人单位,请至园区劳动合同管理窗口办理;

(2)实际生产经营地在独墅湖高教区的用人单位,请至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窗口办理;

(3)实际生产经营地在园区娄葑、唯亭和胜浦三个乡镇的用人单位,请至各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办理;

(4)园区各劳务派遣公司,统一至请至园区劳动合同管理窗口办理。

相关窗口地址及业务咨询电话另附。

 

三、新签劳动合同报送

1、用人单位开展新签劳动合同报送,应当自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之日起的七个工作日内提供以下材料开展报送:

(1)电子档文件;

(2)劳动合同报告专用章;

(3)每位劳动者的劳动合同书面文本原件一式二份(园区劳动保障网下载专区可供下载);

(4)每位劳动者的登记表原件一份(园区劳动保障网下载专区可供下载);

(5)每位劳动者的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参保人员信息表(B1表)一份(园区劳动保障网下载专区可供下载);

(6)苏州市区户籍人员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劳动手册)原件。

2、报送注意事项

(1)根据苏园劳保[2008]13号文件要求,用人单位应当对报送的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减少错误,尤其是员工身份证号码及参保信息等,应要确保真实性和完整性。凡是因报送信息错误而引发的法律责任,由用人单位承担。

(2)用人单位应当对非园区户籍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以下简称40/50人员)新增人员的相关信息进行严格审核。

3、窗口工作人员审核用人单位报送的以上材料后,收取以下材料:

(1)《用人单位劳动合同信息报送表》窗口盖章后留存一份,返还用人单位一份;

(2)登记表原件窗口留存归档;

(3)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参保人员信息表(B1表)窗口留存归档;

(4)苏州工业园区劳动合同书面文本审核后由用人单位留存一份,返还给劳动者本人一份;

(5)就业失业登记证(劳动手册)原件由窗口工作人员盖章后返回给用人单位进行保存。

 

四、续签劳动合同报送

1、用人单位开展续签劳动合同报送,应当自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之日起的七个工作日内提供以下材料开展报送:

(1)电子档文件;

(2)劳动合同报告专用章;

(3)每位劳动者的劳动合同书面文本原件一式二份(园区劳动保障网下载专区可供下载)。

2、窗口工作人员审核用人单位报送的以上材料后,收取以下材料:

(1)《用人单位劳动合同信息报送表》窗口盖章后留存一份,返还用人单位一份;

(2)苏州工业园区劳动合同书面文本审核后由用人单位留存一份,返还给劳动者本人一份。

3、注意事项:

Copyright © 2009-2013 广州律师网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广州市天河体育东路羊城国际商贸中心大厦东塔七楼 联系电话:13322804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