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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避险具备条件


哪些人不适用死刑,什么人不能判死刑?

什么是防卫过当?

一、什么是防卫过当? 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就是防卫过当。防卫过当具有两方面的特征:1、在客观上表现为...

紧急避险具备条件

张青松律师


张青松律师

上海专业刑事律师张青松温馨提示:追诉时效,是指刑法规定的、对犯罪人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在此期限内,司法机关有权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超过此期限,就不能再追究其刑事责任。这表明,追诉时效与刑罚权中的求刑权、量刑权有关,即追诉时效内,司法机关具有求刑和量刑权。此外,追诉时效与行刑权无直接联系。

紧急避险具备条件什么是胁从犯,什么是紧急避险,两者如何区分?

一、什么是胁从犯?胁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被胁迫参加犯罪的人。这里的被胁迫是指由于各种原因而在精神上受一定程度的威逼或者强制。

在这种情况下,行为人没有完全丧失意志自由,因此仍应对其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胁从犯仅包括被胁迫参加犯罪的,不包括被诱骗而参加犯罪的情形。

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并非完全丧失意志自由,仅是不完全自愿地、而尚有选择的自由,否则,如果行为人的身体完全受到外在的暴力强制,完全丧失了选择行动的自由,可以认为为不可抗力或者紧急避险而不负刑事责任。

对被胁迫者要用“发展”的眼光来看,即开始被胁迫、不情愿地参与犯罪行为,但后来尝到了甜头、得到了好处,而非常积极地、自愿地继续参与犯罪者,不能仍然认为...详细

紧急避险具备条件成立紧急避险需要什么条件,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的区别

一、成立紧急避险需要什么条件(一) 合法权面临现实危险现实危险不包括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所面临的对本人的危险。如果事实上并不存在危险,而行为人误认为存在危险,实施所谓避险行为的,属于假想避险;对此,应按照处理假想防卫的原则予以处理。

(二) 危险正在发生危险正在发生,是指危险已经发行或者迫在眉睫并且尚未消除,其实质是合法权益正处于受威胁之中。(三) 出于不得已而损害另一合法权益必须出于不得已,是指在合法权益面临正在发生的危险时,没有其他合理方法可以排除危险,只有损害另一较小合法权益,才能保护较大合法权益;如果有其他方法排除危险,则不允许实行紧急避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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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避险具备的条件

张青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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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专业刑事律师张青松温馨提示:防卫不法侵害超过必要限度而造成重大损害的情况是极为复杂的,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事实和情节进行具体的分析,确定是减轻处罚还是免除处罚。一般来说,对防卫过当致人轻伤的依法不负刑事责任,如果具备缓刑的,可以适用缓刑,如果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紧急避险具备的条件什么是防卫过当,防卫过当刑事责任如何承担?

一、什么是防卫过当防卫过当是指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的损害应当负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二、 防卫过当刑事责任如何承担(一)防卫过当的定罪防卫过当本身不是独立的罪名,对防卫过当应根据防卫人主观上的罪过形式及客观上造成的具体危害结果来确定罪名。

从司法实践来看,防卫过当行为触犯的罪名主要有(间接)故意杀人罪、过失致死罪、(间接)故意伤害罪和过失重伤罪。(二)防卫过当的处罚对防卫过当,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在防卫过当的情形中防卫人主观上是为了保护合法权益免受不法侵害,虽然对不法侵害者造成了不应有的损害,但其行为的客观危害性比其他犯罪行为小的多,所以,对防卫过当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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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避险具备的条件怎样才算正当防卫,成立正当防卫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一、怎样才算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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