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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防卫紧急避险
哪些人不适用死刑,什么人不能判死刑?
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
一、什么是共同犯罪?根据法律的规定,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的,是共同犯罪。共同犯罪分为一般共犯和特殊共犯即犯罪集团两种。一...
正当防卫紧急避险
张青松律师
上海专业刑事律师张青松温馨提示:追诉时效,是指刑法规定的、对犯罪人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在此期限内,司法机关有权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超过此期限,就不能再追究其刑事责任。这表明,追诉时效与刑罚权中的求刑权、量刑权有关,即追诉时效内,司法机关具有求刑和量刑权。此外,追诉时效与行刑权无直接联系。
正当防卫紧急避险成立紧急避险需要什么条件,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的区别
一、成立紧急避险需要什么条件(一) 合法权面临现实危险现实危险不包括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所面临的对本人的危险。如果事实上并不存在危险,而行为人误认为存在危险,实施所谓避险行为的,属于假想避险;对此,应按照处理假想防卫的原则予以处理。
(二) 危险正在发生危险正在发生,是指危险已经发行或者迫在眉睫并且尚未消除,其实质是合法权益正处于受威胁之中。(三) 出于不得已而损害另一合法权益必须出于不得已,是指在合法权益面临正在发生的危险时,没有其他合理方法可以排除危险,只有损害另一较小合法权益,才能保护较大合法权益;如果有其他方法排除危险,则不允许实行紧急避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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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防卫紧急避险什么是紧急避险,紧急避险和正当防卫的区别有哪些?
一、什么是紧急避险紧急避险,又称为紧急避难,是正当化事由之一。在各国刑法理论中有着不同的称谓。大陆法系称之为违法阻却事由,英美法系称之为合法抗辩说,前苏联和中国刑法理论则为排除犯罪性行为。
所谓排除犯罪性行为是指某种行为在形式上似乎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而实质上却是为保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利益而实施的对社会有益的行为,形式上是犯罪,而实质上却不是犯罪的行为。
在现代世界各国刑法中,普遍对紧急避险做出了明确的规定。紧急避险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以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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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
张青松律师
上海专业刑事律师张青松温馨提示:防卫不法侵害超过必要限度而造成重大损害的情况是极为复杂的,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事实和情节进行具体的分析,确定是减轻处罚还是免除处罚。一般来说,对防卫过当致人轻伤的依法不负刑事责任,如果具备缓刑的,可以适用缓刑,如果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什么是紧急避险,紧急避险是否受刑事处罚
一、什么是紧急避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是紧急避险。
根据该条规定,紧急避险的成立需满足以下条件:1、前提条件,必须是有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遭受正在发生的危险。
2、时间条件,必须是在危险迫在眉睫、正在发生,如不避险危险会立即转化为现实的危害。3、补充条件,是不损害某种合法权益就无法避险的危险,即没有其他可能的方法,是不得已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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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紧急避险应具备什么条件,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的异同
一、紧急避险应具备什么条件紧急避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必须有威胁合法利益的危险发生有威胁合法利益的危险发生,是紧急避险的前提条件。
所谓危险,是指足以对合法利益造成损害的某种紧迫事实状态。从司法实践来看,危险的主要来源有四种:(1)自然灾害。如地震、风尘暴、山崩地陷、泥石流、海啸、火灾、水祸等等。
(2)违法犯罪行为或无责任能力人的危害社会行为。如故意实施的纵火、决水、破坏交通工具或交通设施,过失的各种重大责任事故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