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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犯罪记录证明公证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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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犯罪记录证明公证怎么办理

   无犯罪记录证明公证所需材料

  在公证处办理有(无)受过刑事制裁公证所需要的材料如下:1、申请人在国内的,提供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申请人在国外的,需提供护照(出境日期及有效签证);申请人在港澳台的,提供身份证、回乡证;2、公安局派出所出具的证明;申请人在国外的,证明中应记载申请人的离境日期;3、有犯罪的提供法院的生效判决书;4、申请人应亲自到公证处办理,若有特殊情况需要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的,代理人须提供有效的委托书和居民身份证;5、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附:未受刑事制裁证明参考样式兹证明

  我辖区的XXX,男/女,现住XX区XX路 XX号,至今日(或X年X月X日离境之日)止,在国内居住期间未 受过刑事制裁。

  XXX单位(盖章) 出证人:XXX (签名) X年X月X日

  由于办理公证所需的材料和注意的事项较多,如需要办理有(无)受过刑事制裁公证,请携带手中资料亲自到公证处详细咨询。

    无犯罪记录证明公证办理程序

  那么对于那些真的需要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公证的,该怎么进行办理呢?根据今年省公安厅、司法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办理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公民因出国定居、留学、探亲、或在国内应聘工作等事由申请办理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公证事项,符合受理条件的,公证机关依法予以受理。对因应聘工作需要,申请办理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公证的,应当认真审查法律、法规、规章是否规定从事该职业必须以无相关违法犯罪记录为前提。

  在具体的办理程序上,如需办理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公证的,市民应首先向公证机关申请办理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公证,公证机关受理后,向申请人出具《补充证明材料通知书》,由申请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补充证明材料通知书》向被证明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出具有无违反犯罪记录证明后交申请人带回公证机构(《补充证明材料通知书》由派出所留存),公证机构再依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对申请人的有无犯罪记录情况进行公证。

  有无违反犯罪记录公证原则上由本人办理,如果本人因特殊原因无法亲自办理的,可以委托父母、配偶、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代为办理。代理人应向公证机关出具代理人居民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为规范全市公安机关出具公民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工作,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切实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适用范围:

  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且符合本规定申请人范围的单位和公民,可以向被证明对象的户籍地派出所申请出具“公民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1)国家机关录用公务员政审;

  (2)中国共产党组织吸收新党员政审;

  (3)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公民执业必须以“无违法犯罪记录”为前提的;

  (4)公民向公证机构申请依法办理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公证事项的。

  征兵政审和军队、警察院校招生政审、公检法司和国家安全等机关对涉嫌刑事犯罪或治安违法人员的案底调查,按原办法执行,不列入本规定“证明”范围。

  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向公安机关了解本单位党政人员在社会上的违法犯罪情况,按有关规定执行,不列入本规定“证明”范围。

  第二条 申请人范围:

  (1)单位申请人:录用公务员的国家机关;各级党委组织部门;依法成立的公证机构。

  (2)公民申请人: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执业必需具备无违法犯罪记录的本市户籍居民;因出入境办理签证等需要依法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有无犯罪记录证明公证事项的本市户籍居民。

  第三条 申请手续:

  (1)国家机关录用公务员政审:凭县处级以上国家机关组织人事部门介绍信、经办人员工作证,向被证明对象户籍地派出所申请出具证明(或签署证明意见)。

  (2)中国共产党组织吸收新党员政审:凭各级党委组织部门的调查证明材料介绍信(或者调查函)、经办人员工作证,向被证明对象户籍地派出所申请出具证明(或签署证明意见)。

  (3)公民执业需要申请出具证明:凭申请人公民身份证、出具证明申请书、申请执业相关的文书(表格),向被证明对象户籍地派出所申请出具证明(或签署证明意见)。

  (4)公民因其他需要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公证事项:凭申请人公民身份证、已经公证部门签署“公证业务需要,请与配合”意见(加盖有公证处印章)的公证申请文书副本,向被证明对象户籍地派出所申请出具证明(公证机构依法办理此项业务需要对申请人提交的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进行审查复核时,出具证明单位应当予以配合)。公民因特殊情形不能亲自递交申请的,可以委托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配偶或直系亲属代为办理,但须提交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和受托人的公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第四条 证明批准程序:

  (1)派出所依据本规定出具公民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的,必须经所领导审核批准,经办民警不得擅自对外出具相关证明。

  (2)派出所受理出具证明申请后,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理,遇有复杂情形需调查核实的可以延长五个工作日。

  第五条 证明主要内容:

  (1)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主要内容:

  经核查,在本证明出具日之前,本机关未发现辖区居民***有违法犯罪记录。

  (2)有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主要内容:

  经核查,在本证明出具日之前,本机关发现辖区居民***有*条违法犯罪记录:

        *年*月*日因***犯罪被***法院判处****刑罚;

  *年*月*日因***违法被***公安机关给予****处罚;

  *年*月*日因***违法犯罪经***劳教委批准,予以劳动教养*年;

  *年*月*日因***吸毒违法经***公安机关批准,予以强制隔离戒毒*个月;

  *年*月*日因***卖淫/嫖娼违法经***公安机关批准,予以收容教育*个月。

  第六条 出具证明注意事项:

  (1)公安机关出具公民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必须由经办民警认真调查核实,以确保证明事项的准确性。

  出具被证明对象有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时,必须以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劳教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法律文书的文本为依据。

  (2)户籍地派出所只有一般的“案底”记录,如内部工作资料、公安内网信息等,在暂未获得有效的法律文书文本时,一律不得作为依据出具证明。如果在本市公安机关范围内可以获得相关的证明依据的,经办民警应当予以协查,不得借故推辞,并根据协查的结果出具证明;如果在本市公安机关无法得到被证明对象有效的违法犯罪记录的法律文书文本时,经办民警可提供线索口头告知申请人到有条件提供证明的单位办理。

  (3)证明事项应当与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相对应,注意区别“犯罪记录”、“违法记录”、“违法犯罪记录”的具体要求,不得扩大证明范围。

  (4)对被证明对象未满16周岁期间,因轻微违法受到二次(含二次)以下的罚款、警告或不予处罚的记录,不列入证明事项。

  除因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记录外,未受到行政拘留以上处罚的一般交通违法不列入证明事项。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民警不得违反规定对外出具证明,因擅自违规出具证明引发投诉或不良后果的,追究责任单位和行为人的行政违法、违规责任。

  第八条 公安机关的户政部门是出具公民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工作的业务主管部门,指导和监督本暂行规定的实施。

  第九条 本暂行规定涉及《公民要求出具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书》、《出具公民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审批表》、《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有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格式文书见本暂行规定附件1-4。

  第十条 本规定从下发之日起执行。此前市局或各区县公安机关有关规范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查看全文】

关于如何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说明的通知

  根据公安部门的最新要求,学生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的条件及流程如下:

  一、办理条件:

  (一)国家机关录用公务员政审;

  (二)中国共产党组织吸收新党员政审;

  (三)公证机构依法办理公民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公证事项;

  (四)公民从事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以无相关违法犯罪记录为前提的职业;

  (五)省辖市以上公安机关认为确需出具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的其他情形。

  二、办理流程:

  (一)符合上述办理条件的人员:

  1.本人申请书;

  2.需要公证的,由公证部门出具的《补充证明材料通知书》;

  3.由学院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格式见附件1)一式两份,由辅导员签字并加盖学院党委公章;

  4. 本人居民身份证;

  5.先到保卫处调研科审核存档后再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二)不符合上述办理条件的人员:

  1.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详见附件2);

  2.本人申请书;

  3.需要公证的,由公证部门出具的《补充证明材料通知书》;

  4.由学院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格式见附件1)一式两份,由辅导员签字并加盖学院党委公章;

  5. 本人居民身份证;

  6.先到保卫处调研科审核存档后再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补充说明:

  1.办理时间与地点:

  瑞金路派出所办理时间:每周三的工作时间。地点:白下区瑞金北村50栋,电话:84604801。

  调研科审核时间:明故宫校区的学生为每周二下午(14:00-17:00)、将军路校区的学生为每周三的上午(8:00-12:00)。地点:明故宫校区综合楼02-13,电话:84892467,对需要批量审核的须提前预约。

  2.外籍留学生需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在具备上述材料后,由申请人本人到入境时办理临时居住登记的派出所办理。

  3.不符合上述第一条办理条件的人员,必须按附件2(公安部门指定格式)出具证明。

  附件1

  无犯罪证明

  XXX, X(性别)于XXXX年——XXXX年就读于我校XX 学院XX 专业,身份证号:XXXXXXXX,学号:XXXXXXXX。在校期间未发现违法违纪行为;未发现参加邪教组织活动。

  特此证明!

  证明人签名:

  20 年 月 日

  附件2

  单位要求出具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的材料

  派出所:

  XXX拟从事 工作,根据(法律、法规、规章)《 》第 条 款 项的规定,从事该工作的人员应具备“无违法/犯罪记录”的条件,特申请公安机关予以证明。

  年 月 日  【查看全文】

     办理无违法犯罪证明须知

  外出务工的朋友要注意了,现在好多单位在招工时都要应聘人员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所以在外出之前一定要先到派出所办理好证明,以免给您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首先由所在单位或村委会出具证明信,然后本人携带身份证(没有身份证的请携带户口本)到派出所办理。到派出所所应当先找到责任区民警核查签字,签字后到行政内勤处盖派出所公章。

  单位或村委会所出证明格式应规范、具体、字体工整清晰,写明姓名、出生年月日及身份证明号码、在单位表现情况、有无违法犯罪情况及参与邪教组织等情况。 【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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