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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就是妨碍公务吗
甲某说乙某拿了他的手机,带了人到乙某的住处要。乙某说没拿,这些人就打乙某等14人,并把这14人抓起来,以妨碍公务罪关押了半年之久还没结案。这些人(大概有6、7个身穿黑色便衣的人)来到私宅是既没有出示任何证件,也没穿警服,开始就是索要银行卡、现金、手机等值钱的物品,没说几句话就开始打人,乙某等14人是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和黑衣人发生了冲突。后来还来了一些穿警服的人,和这些黑衣人一起把这14人打的够呛,还将他们的住处是打、砸、抢。请问这些人是在执法,还是在......这个妨碍公务罪成立吗?他们是在执行什么公务?可以把人关押这么久吗?我们还是6月23日知道的这事。现在案子在检察院阶段,我们和律师都有哪些事情可以做?请的律师一问三不知,一打电话就是她还忙着呢,当事人要求见面,她好几天都没去会见可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