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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抢劫罪和正当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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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抢劫罪和正当防卫
正在进行或者诸多迹象表明将要实施危害的行为都可进行正当防卫。
法律咨询:
您好,请问,我经营一家小超市,现在快过年了,店里经常来一些小混混送财神,要个20元30元的,很气愤啊,我想问如果我当场把他们打伤或打死,然后报警说抢劫,我的行为算正当防卫吗,或者说算防卫过当吗,我也仔细研究了抢劫罪的和正当防卫的定义,但那只是书面上的啊,我的意思如果真的发生了具体有哪些步骤,比如说警察来以后我需要举证他们是抢劫的吗,怎么认定我是在被实施抢劫过程中做出的正当防卫,需要什么证据,我是个普普通通的人,也不想当什么英雄,我困惑的是为什么好人怕坏人,为什么有时候打击坏人要靠我们自己,我们怎么拿起法律的武器。专家来指点迷津,衷心感谢啊!还有进超市抢劫算法律上的入户吗?
中顾法律网律师解答:
您好,进超市抢劫算法律上的入户.正当防卫是要有情节的自己处理不了。
相关法律知识:
侵害正在进行
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才能对合法权益造成威胁性和紧迫性,因此才可以使防卫行为具有合法性。不法侵害的开始时间,一般认为以不法侵害人开始着手实施侵害行为时开始,但是在不法侵害的现实威胁十分明显紧迫,且待其实施后将造成不可弥补的危害时,可以认为侵害行为已经开始。例如恐怖分子在放置炸弹后,即使尚未引爆炸弹,但也构成不法侵害;为了杀人而侵入他人住宅的,即使尚未着手杀害行为,但也被视为不法侵害行为已经开始。不法侵害的结束时间——当合法权益不再处于紧迫现实的侵害威胁的时候,视为不法侵害已经结束。具体表现在:不法侵害人被制服,丧失了侵害能力,主动中止侵害,已经逃离现场,已经无法造成危害结果且不可能继续造成更严重的后果。在财产性犯罪中,即使侵害行为已经构成既遂,但如果尚能及时挽回损失的,可以认为不法侵害尚未结束。例如:抢劫犯夺走他人财物,虽然抢劫罪已经完成,但是防卫人仍然可以当场施以暴力夺回财物,这也被视为正当防卫。在上述开始时间之前或者结束时间之后进行的防卫,属于防卫不适时。具体分为:事前防卫(事前加害)或者事后防卫(事后加害)。前者被俗称为“先下手为强”。防卫不适时不属于正当防卫,有可能还会构成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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