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广州律师网 > 刑事辩护 >
妇女疯狂销售地下“ ” 以非法经营罪获刑
审判现场
被告人李良花
本网9月20日讯 (实习记者 李小榕 通讯员 何炜 张菊芝)苏仙区荷叶坪乡长青村的李良花为牟取非法利益疯狂销售地下,2010年9月19日,苏仙区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三万元。
自2009年2月起,自认为生财有道的李良花开始卖地下,并积极为上线肖小毛(另案处理)接受地下彩民投注和登记赌注,将所收受的赌资交给上线肖小毛,然后再按所收到赌资的8%获取报酬。
经查,李良花从地下第41期开始接受彩民投注,共接受投注91期,收受地下投注金额189342元,从中非法获利12567元。同年11月12日19时许,李良花在家中登记地下码单时,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公安民警当场缴获其用于登记码单的二联收据4本、地下统计表1本和奇门命理生肖排期表1张。案发后,李良花退清了违法所得。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良花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伙同他人擅自销售国家禁止经营的地下“”赌博业务,扰乱市场秩序,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鉴于被告人李良花系从犯,认罪态度较好,并积极退赃,有悔罪表现,依法可对其减轻处罚,遂做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