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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我国刑事诉讼的补充侦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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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我国刑事诉讼的补充侦查制度
2012年08月21日 投稿人:袁飞飞律师 点击:次
摘要:补充侦查作为一项侦查制度,在刑事诉讼法中鲜有提及,占据着极小的板块,但其作用不容忽视。补充侦查制度的良好运用对查清案件事实,达到侦查的目的,保证办案质量,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以补充侦查制度的概念、特征、意义为出发点,论述了补充侦查制度在我国刑事诉讼中的现状和缺陷
浅议我国刑事诉讼的补充侦查制度
摘 要 补充侦查作为一项侦查制度,在刑事诉讼法中鲜有提及,占据着极小的板块,但其作用不容忽视。补充侦查制度的良好运用对查清案件事实,达到侦查的目的,保证办案质量,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以补充侦查制度的概念、特征、意义为出发点,论述了补充侦查制度在我国刑事诉讼中的现状和缺陷,提出了完善补充侦查制度的意见。
关键字 补充侦查 现状 缺陷 完善
补充侦查制度是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作进一步调查、补充证据的一种诉讼活动。补充侦查在刑事诉讼中仅占极小的板块,刑事诉讼法对此也惜墨如金,但是由补充侦查引申出来的问题诸如超期羁押,侦查监督缺失、缺位,以及补充侦查形式化、表面化等等,却使整个刑事诉讼不能不正视。正确、及时进行补充侦查,对于公检法查清犯罪,防止和纠正在诉讼过程中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错误和疏漏,保证不枉不纵、不错不漏,准确适用国家法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我国刑事诉讼补充侦查制度概述
(一)补充侦查制度的概念
补充侦查,是指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就案件的部分事实、情节继续进行侦查的诉讼活动。司法实践中补充侦查的适用具有条件性,它适用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遗漏罪行、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的案件。补充侦查由公检法三机关提起,由人民检察院决定,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实施。
(二)补充侦查制度的特征
补充侦查制度的存在,首先在于弥补侦查机关原侦查的不足,这是法律给予侦查机关的一种自我补救措施。根据补充侦查在司法实践中的作用,补充侦查制度具有如下特征:
1.补充性
补充侦查的直接目的是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明确的前提下,查清证据不足、指控事实不明确的部分,为指控犯罪提供确实充分的证据。补充性是补充侦查制度的根本特征。因为补充侦查制度最主要的作用就是弥补原侦查制度的不足,补充原侦查的遗漏。既然补充侦查制度的存在就是为了使原侦查更完善,更合理,那么其特性也就突出体现在了补充性上。
2.条件性
补充侦查并不是每个刑事案件都必须经过的程序,它是在原有侦查工作没有完成侦查任务的情况下就案件的部分事实、情节所进行的侦查活动。因此补充侦查制度的提起具有条件性。补充侦查既然是对原侦查案件指控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部分进行重新侦查,那么补充侦查的条件首先是案件事实不清、证据确实不够充分,这是补充侦查的的案件条件;其次是只有通过侦查手段才能取得确实充分的证据和查清案件事实,这是补充侦查的形式条件。
3.救济性
补充侦查的提起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它的存在针对的是原侦查行为对案件事实认定的不足,对证据的遗漏,对罪行、同案犯罪嫌疑人的遗漏。补充侦查是在原侦查活动已经结束,案件进入另一诉讼阶段时,因指控犯罪事实不明确、证据不足等原因,需要对侦查工作进行补救,恢复到侦查阶段。因此,补充侦查制度是原侦查活动结束后的一种法律救济措施。
(三)补充侦查制度的意义
补充侦查制度是在原侦查的基础上进行的补充侦查活动,是一项重要的刑事诉讼制度。它对于司法机关正确处理各种刑事案件发挥了重要作用。它不仅弥补了原侦查制度的不足,保障了公诉案件的质量;而且加强了对侦查机关的法律监督,对及时准确地打击犯罪,保障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发挥着重要作用。
1.弥补原侦查制度的不足,提高公诉案件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