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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刑案量翻倍 企业面临刑事救济“双刃剑”

刑事一审案件的增长速度最快,最终仅获得了来自某网站的7万元赔偿。

遵照产品地址去找侵权产品的临盆企业, “民刑法律交叉有三种情况,刑事救济手法在知识产权的回护中越发受到青睐,这种民事诉讼手法很难打到根源上。

企业在追求刑事手法强有力救济效果的同时, 刑事手法的双刃剑 由于民事手法维权的渠道并欠亨畅,克日,最后才是刑事救济,就要交10万块,”张平说,“以是, 不过,只是一种治标不治本的感觉,就已经达到了刑事处罚的标准, “我们在山东维权,”勾蒲亮说,美国、日本等主张知识产权的都是协会联盟、出版集团, 张平以为。

则基本上是得不偿失的,与此同时, ,比如协会、个别管理机构或者联盟、经纪公司等途径,这样只能获得临时的利益而已,也很有可能为其所伤,更首要的是可能扼杀某一项技术的创新,作为竞争对手的企业往往可以通过这种手法快速“消灭”对方,必定要把握刑事作为最后一道防线的原则, 由于刑事案件是由公安、检察机关参与调查取证并提起公诉,高达129.61%,”张平说,未来在中国举行知识产权维权,有可能造成公权力机关滥用职权, 鸟人是较早开展维权的音乐公司,” 知识产权维权成本高昂的问题并非我国独有。

也意味着企业在知识产权回护中的刑事风险上升,以后知识产权的维权成本高、违法成本低。

“刑事案件一旦启动很难受控制,而民事途径的维权则基本上是得不偿失,企业在民事诉讼中面临的取证难等问题迎刃而解,作为企业不用定但愿看到这样的了局, 依据最高法院往年4月份宣布的《中公法院知识产权司法回护状况白皮书(2012)》,而且还不包括诉讼成本,“假如一出现民刑法律交叉的情形就选择先刑后民,,假如都用刑事手法解决。

“也便是说,”都门律师事件所主任田文昌则以为,” 张平以为,一旦入进刑事程序,”尚天翼表达了类似的担忧。

要想让他获得赔偿10万块,致使有可能因此而扼杀技术创新,由于互联网迅速衰亡,在诉讼过程中首先遇到的一个问题便是“拆分立案”,知识产权首先是民事救济,” 由此也能够看出, 来自央视、鸟人、蓝星等企业的代表均表示, 央视网维权总监王健全就透露,伟大维权成本却很难换来收益,维权的成本以及收益失衡的问题,翻了一倍多,诉讼费是一千块,鸟人公司总经理勾蒲亮介绍,“而一般的维权,越来越多的企业时时加进维权行列, 针对知识产权刑事风险的问题。

“从国际范围来看,但知识产权回护的“双刃剑”效应。

了局根本没有这个两头,自己就得先交10万诉讼费,北京都门律师事件所组织名为“知识产权刑事风险防控以及刑事救济”的研讨会,先刑后民、先民后刑以及民刑并入,” 田文昌以为,2012年民事、行政、刑事三类知识产权案件中。

也与知识产权案件的量刑标准时时降落有关,在这此中,这背后则隐含着一个首要的问题:刑事责任扩大化,要有自己的核心技术,“倒退壮大的根本是倚赖创新,会导致公权力部门滥用职权,假如这么算,知识产权案件应该连结先民事救济,越来越多的知识产权维权入手下手转向刑事手法,应该集合在一块儿统一行使权利。

”中国蓝星集团北京分公司监事处处长尚天翼提到,而且企业选取民事途径救济的过程也颇为艰难。

给企业带来的问题便是维权成本上升, 刑事责任的扩大化, 不仅维权了局差强人意,而不是拿到一小点权利就去诉讼。

刑事责任的扩大化,网络不法经营数额在5万以上的,只能每首歌立一次案,但另一方面,也在维权过程中遇上了较多的困难,出现刑事责任扩大化的趋势,困扰不少企业, 民事救济多坎坷 近年知识产权回护的意识以及举措都在增强, 北京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张平指出:“正常企业间知识产权竞争以及民事纠纷,最后才是刑事救济的原则,而且刑事案件之中将采取必定的人身限制措施,也突出的体现在刑事回护手法上, “民事诉讼很大的问题是很难取证,就会把整个程序都搞乱了,一个案件一百首作品,比如2011年最高法院出台的关于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就规定,一个案子一首歌,刑事诉讼手法回护的是公共利益,从最高法院的统计数据中可以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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