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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一房东多次奸淫房客10岁幼女 平均两三天一
水母网6月5日讯 (YMG记者李珑)2006年上半年,四川籍民工李某夫妇租住了芝罘区张某家的西厢房。2007年7月,李某夫妇将年仅10岁的女儿妞妞(化名)接到烟台住在一起,他们做梦也没想到,一家三口欢聚的同时,年幼的女儿却已经被一双邪恶的眼睛盯上了。
妞妞天真乖巧,讨人喜欢。房东张某对其动了歪心思,7月的一天下午,张某偷偷来到西厢房,见只有妞妞一人在家看电视,便伸出了罪恶的双手,小妞妞拼命反抗,可她哪是张某的对手。
事后,张某一边给妞妞穿上衣服,一边威胁妞妞不准把此事告诉她父母,否则就打她。当天下午,色胆包天的张某再次潜入妞妞房间,又一次将妞妞强奸。
从那以后,张某隔两三天就来强奸妞妞一次,甚至有时趁妞妞父母早上上班走后,也不放过妞妞。更令人发指的是,张某老婆有时在家,张某竟敢在光天化日之下,偷偷强奸妞妞。直到2009年4月李某夫妇带着妞妞搬走,这期间,据张某交待,只要有机会,张某就到妞妞房间强奸她,具体多少次,他也记不清了。据妞妞讲,在这一年多时间内,张某隔两三天就来强奸她一次,至少有数十次以上。
2012年7月初,张某偶然又得知妞妞母亲租房住在他家附近,知道妞妞也和他们在一起,邪欲再起。8月1日中午,乘妞妞父母在外打工,张某窜到妞妞家。见妞妞在院子里洗衣服,便动手动脚,因妞妞一直反抗,张某悻悻离去,临走还威胁妞妞不要告诉父母。
张某走后,妞妞觉得丢人,趴在家里大哭了一场。她想告诉父母,又怕张某找父母的麻烦,就打电话给了父亲的朋友王某,让王某到她家来一趟。接到妞妞的电话,王某便赶到妞妞家,一进门,王某吓了一跳,妞妞手里拿着一把菜刀放在脖子上,王某好不容易说服妞妞放下了菜刀。妞妞放下菜刀后,就一直哭不停。在王某的安抚下,妞妞停止了哭泣,告诉王某以前的房东欺负她。王某随后告知李某夫妇,并决定报警。张某当晚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采取暴力、胁迫等手段长期、多次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对辩护人辩称被告人有自首的情节,法院认为公安机关系在掌握被告人张某犯罪事实的情况下,将其抓获到案,不属自首。法院根据查明的事实,依据法律规定,最终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1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