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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帖3人组”4个月赚28万 因非法经营罪被判刑
删帖流水线
网络公关公司
删帖需求
搞定索酬
支付报酬
黄卓
湖北黄石
无业青年 26岁
获刑四年六个月,罚金五万元
获得净利润 100元/条
联系删帖人
搞定索酬
支付报酬 500~800元/条
刘石洲
杭州某电子商务公司技术总监
19岁
获刑五年三个月,罚金六万元
再联系删帖人
提供用户名密码用于删帖
支付报酬 400元/条
吉文潭
重庆在校大学生
22岁
获刑五年,罚金五万五千元
利用手头资源交换获取网络论坛版主、发帖人用户名和密码。
其他互联网“江湖人士”
本报 张叶 制图
动动鼠标,删删帖,短短四个月就到手28万余元,真可谓无本万利。但是,这样的营生,已经触犯了刑法。10月22日,南京玄武法院对一起涉嫌非法经营罪案件进行了宣判,三名被告人通过非法手段删除网帖并以此牟利,分别被判处五年三个月到四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通讯员 玄法 扬子晚报全媒体记者 罗双江
去年9月10日……
删帖生意人被司法解释吓坏了
2013年9月10日下午,湖北黄石市蕲春县无业男青年黄卓像往常一样守在电脑边上,一边在QQ上关注着自己从事的有偿删帖业务,一边上网刷微博浏览新闻。突然,一条醒目的新闻标题引起了黄卓的注意,这则新闻的内容是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解读新出台的网络犯罪司法解释,其中谈到,“网络公关公司”及“网络推手”等以营利为目的,违反国家规定,有偿提供“删帖”、“发帖”等服务,牟取巨额非法利益,应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这份司法解释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出台,9月10日起正式施行,全称《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黄卓将这份司法解释从头到尾一个字一个字读了一遍,发现最高法新闻发言人所说的“非法经营罪”,正是其中第七条所规定的。黄卓忍不住把自己的有偿删帖业务和这一条反复对照,但越对照越觉得心惊胆战。
3人组落网
最年轻的嫌疑人才19岁
之后的两天,黄卓寝食难安。9月12日,失魂落魄的黄卓实在难以承受内心的煎熬,对父亲黄大海讲出了内心的想法,黄大海听了大吃一惊,在问清原委之后,黄大海决定去问个清楚。
9月13日,黄大海来到蕲春县公安局,讲明来意。该局工作人员称,对于该司法解释出台之前的行为是否应受刑事追究,还需要研究一下,“你先回去吧,告诉你儿子不要乱跑,在家好好等着,我们随时可能会找他。”果然,3天后的9月16日,警察来到黄卓家中,给他戴上了手铐。
后来的情况表明,黄卓和黄大海的选择是非常明智的,就在他被抓前6天,9月10日,同案犯刘石洲在杭州市被抓获。同一天,另一名同案犯吉文潭在重庆被抓。经查,三人都很年轻,刘石洲才19岁,只有初中文化,但已是杭州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技术总监了。吉文潭22岁,是在校大学生,年纪最大的黄卓也不过26岁。
他们如何删帖
非法获取账号密码偷偷删帖
原来,社会上专门有一些公关公司,帮需要删帖的公司或者个人联系这一业务。黄卓在网上了解到这一业务之后,就在QQ上到处揽活。揽到活后,黄卓再到QQ上四处联系能把帖子删掉的人。网名"weekpr"的刘石洲,就是这样被他找到的。渐渐地,他手上从无到有,积累了十多个公关公司,成了职业删帖中介。经查,黄卓承揽删除的,都是国内著名的BBS网站西祠胡同论坛的帖子。
其实,刘石洲自己也没能力删帖,他接到黄卓下的单子之后,也是通过QQ到处找人,他找来的人,就是吉文潭。吉文潭是重庆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长期混迹互联网江湖,对于网络灰色地带十分熟悉。他利用非法掌握的“汽车之家”或“中关村”等网站的用户名和密码,与他人交换,获得了大量西祠胡同论坛的版主或发帖人的用户名、密码,刘石洲想删谁发的帖子,吉文潭就把版主或发帖人的用户名和密码告诉他,删完后,刘石洲再把钱打给吉文潭。
黄卓供称,刘石洲给他的报价,一开始是每删一条800元,随着两人业务量的加大,价格逐步降到500元每条。在此基础上,黄卓按照每条加价100元的价格报给公关公司,这100元就是黄卓的净利润。而刘石洲拿到钱后,按照每条400元左右的价格给吉文潭。
非法获利
150笔交易,合计28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