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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大熊掌走私案件频发专家呼吁全面禁食野生动

博主按:它基金,是由著名主持人崔永元、赵忠祥等发起成立的旨在保护动物的公益组织。因本律师长期关注生态资源领域,故此次有幸被作为专家邀请至会,做了简单的法律介绍。由于之后稿件未经本人确认,故速记记载的有些发言存在技术性错误。报道见新华网、新浪网等。



(北京)7月12日,黑龙江佳木斯海关查获169只走私熊掌,包括幼熊在内的至少43只熊被夺去生命。仅仅一个月前,满洲里海关在一辆进境俄籍客车的轮胎中查获熊掌213只,为迄今为止全国最大的走私熊掌案件。两起接连曝光的特大熊掌走私案仅仅是无数野生动物黑色贸易的冰山一角。在血淋淋的熊掌背后,是偷猎、走私、贩卖黑色利益链条,但链条的根源却是国内对熊掌等野生动物制品的巨大需求。8月23日,北京爱它动物保护公益基金会(以下简称它基金)举办了“斩断熊掌背后的黑手”媒体沙龙。邀请了法学专家、民间动物保护组织,世界动物保护协会,国际野生生物保护学会,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的权威人士及广大媒体朋友共同探讨隐匿在熊掌背后深层的利益链条。在专家看来,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限制野生动物养殖利用,从根本上遏制对野生动物制品的不理性需求,才能阻断伸向野生动物的黑手,真正实现我国野生动物的可持续保护。

 

       一、食用野生动物如吃熊掌需受到法律严惩 专家解读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

       近年来以偷猎和走私黑熊制品为首的恶性事件远不止于此,无论是以归真堂为代表的活熊取胆产业,还是2012年长白山五头熊横尸山林,腹被取胆、掌被割掉骇人听闻的惨剧,其伤害源头无一不是为了满足人类不必要的,甚至是残忍的需求。

      偷猎走私野生动物违法这一点已是人尽皆知,但是吃熊掌、吃天鹅等食用野生动物的行为在国内却鲜少受到法律的惩处。现行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只对“非法捕杀、运输、销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等行为规定了法律责任及惩罚措施,而对食用野生动物的行为则缺乏相关处罚规定。这无形中纵容了消费野生动物的行为。而野生动物贸易的暴利,也促使不少犯罪份子铤而走险。

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光靠打击违法交易和偷猎已无法从根本上遏制野生动物犯罪的猖獗态势。只有全面禁食用野生动物,提高违法成本,才可能抑制对野生动物的消费需求。

      尽管“吃野生动物”现行法律缺乏惩处条款,但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中心,两高律师事务所律师臧云也特别指出:销售,尤其是购买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与非法猎捕、杀害、销售、运输判刑同样是违法行为,最高将面临是五年有期徒刑,最低是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10年以上15年以下有期徒刑。例如吃了一个野生的熊掌,“吃”本身不是犯罪的,但是向餐馆购买黑熊熊掌就是犯罪的。臧云认为,目前执法部门宣传力度不够,执行力度不够而导致公众缺乏这方面的认知。

       公民的野生动物保护意识的崛起,建立起饮食的荣辱观,从自身做起不消费,才能从源头上遏制伸向野生动物的黑手。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原副秘书长杨丹和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副研究员解焱均表示:“中国饮食历史上有很多陋习,过去有很多传统是觉得我们吃了野生动物大补,但是现在开始增加稀有,炫富的一些内容。这些应该用某种方式让每一个拥有这些野生动物和吃野生动物的人都感觉是一种羞耻,做到这一点最终还是要发挥民间的力量。”

 

      二、养殖利用难以保护野外种群 饲养繁殖野生动物以满足市场需求是饮鸩止渴

      以亚洲黑熊为例,由于人们对熊掌和的不必要的需求,每年都有不少野生黑熊惨遭杀害。亚洲有些国家黑熊虽早已成功实现人工饲养和繁殖,但据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统计,过去30年亚洲黑熊的数量减少了大约30-49%。IUCN认为,人工养殖黑熊需要从野外捕捉野生黑熊作为种熊,并且目前也没有证据显示,人工养殖黑熊的做法有效减少了对野生黑熊的偷猎和猎杀,相反,对熊胆制品需求的增加会进一步加剧对野生黑熊的偷猎。正因为如此,2012年9月,IUCN在韩国召开的“世界自然保护大会”上通过了“亚洲养熊业及其对于野生种群保护的相关影响”的决议。该决议要求亚洲黑熊分布国家尽快关闭非法养熊场,不再增加养殖黑熊的数量,对野外黑熊种群进行独立和科学的监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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