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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4月1日《湖北日报》关于名誉权、隐私权纠
男子隆胸秘密被泄露
武汉“人造美女”告赢整形医院
湖北日报讯 (记者姚启慧)武汉男青年巍巍(化名)在一家整形医院做了丰胸和隆鼻等整形手术变成“人造美女”,他认为整形医院擅自泄露其性别,把他称为“变性人”,严重侵犯其隐私权、肖像权等,将医院告上法庭。昨日,硚口区法院一审判决认定医院侵犯巍巍的隐私权,要求医院赔偿其精神损失费10000元。2006年10月,巍巍与武汉某整形医院签订协议,院方以优惠价为其做丰胸和隆鼻等整形手术,巍巍则配合医院做内部宣传,并约定医院不得透露其身份、性别和隐私,不得做商业盈利广告宣传。术后,巍巍前往福建、上海等地,靠在演艺场所扮演反串角色为生。不料,2007年至2010年,该医院在未经其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将其整形前后的照片大量刊登在报纸、杂志等公开发行的刊物上,甚至在杂志上将他称为“华中变性第一人”,与韩国变性人河莉秀的照片放在一起对比。
尽管隆过胸,留着长发,但巍巍始终是个男人。去年,巍巍将该院告上法庭。
昨日,巍巍的代理人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律师方璨表示,虽然法院认定了医院侵犯隐私权,但未采纳律师提出的侵犯名誉权行为,如果巍巍本人同意,律师将继续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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