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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资纠纷:每天工作13小时没加班费?
1天跑760公里,开车近13小时,每月工作时间最少也有210小时,长途客运公司该不该给司机发超时工资?昨日,深圳市长途汽车客运公司(以下简称“深长运”)的8名司机决定通过劳动仲裁,向公司追讨超时工资。记者调查发现,在长途客运行业,驾驶员每日工作超过10小时很平常,尤其在节假日期间,他们更难得到合理休假。
每月超时工作最多130小时
从2004年起,吴先生等8名司机陆续被深长运聘为大客车驾驶员,负责跑不同省内短途线路。吴先生主要跑深圳至峡山线路,2006年元月与公司签合同,每日驾车往返两地,行程760公里,连续工作近13个小时。而按合同约定,8人拿的都是“计件工资”,除了底薪500元外,跑一个单程拿75元。
司机们反映,每天上班时间基本都达到13小时,尤其在节假日、双休日,公司常安排加班,有时每月上班时间多达26天,如此计算,超时工时最高达到130小时。吴先生说,司机普遍睡眠不足,跑长途时容易打瞌睡造成隐患。
假日请假难易疲劳驾驶
如果驾驶员感觉疲劳,公司会安排其串休。但在春运、春节等出行高峰期,司机请假经常不被批准。该公司车队长林先生坦言,运输行业都是靠过年过节赚点钱,如果人手紧张,原则上不批准休假。记者随后在罗湖汽车站调查发现,驾驶员每日工作超过10小时已是“行规”。
昨日下午2时50分左右,在罗湖汽车站深长运候车点,一辆从峡山发往深圳、车牌号粤DN2458的豪华大巴驶入停车位。司机告诉记者,深圳往峡山不堵车情况下单程要花5个多小时,往返一次一般11个小时左右。而公司停车点在银湖,始发站点却在罗湖汽车站,如果是早班车,还要提前1个小时赶到银湖取车,再开到罗湖上客。这样算下来,每天工作时间起码要13个小时。
由于司机跟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是以计件形式计算工资,司机们抱怨不知不觉就被延长了劳动时间,利益长期遭受侵害。目前,这8位司机已经委托律师,准备向仲裁部门提出维权申请。吴先生说,他要求深长运赔偿其20万元加班工资。
公司称司机索赔无依据
深长运副总经理叶明告诉记者,公司已收到司机们发出的律师函。据其介绍,其中两名司机因发生追尾事故造成数万元损失,对要向公司支付的赔偿金额表示不满才决定辞职。交警部门调查显示,事故责任在于两人车速过快,并非疲劳驾驶。
比较其它长途客运企业,叶明认为深长运的工资标准居于上游,很多司机月薪都超过6000元。他还拿出了公司的安全制度,以证明深长运不会强制司机出车。他诉苦说管理上百名司机并非易事,“你给他安排休假,他会抱怨,耽误他赚钱了。可一旦出了交通事故,他又说,是因为疲劳驾驶。”他也不认同司机所说的“超时工作”,因长途运输司机的工作属“不定时工作制”,不适用标准工作时间的规定,8位司机提出的赔偿请求也都缺乏法律依据。 本报记者 朱倩
相关说法
每月合理工时不应超出203小时
深圳市劳动保障局劳动关系处有关负责人认为,用人单位经劳动部门审批后,长途运输司机岗位可执行不定时工时制,8小时以外部分不用给加班补贴。
据了解,深圳现行工时制分为标准工时制、不定时工时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等三种,后两种都需劳动部门审批,有效期为1年。深长运2004年就开始执行“不定时工时制”,有效期直到今年9月12日。因此,该公司司乘人员工作时间和工资支付标准,不适用标准工作时间的规定。
但是,这并不意味长途运输企业可随意延长司机的工作时间。劳动部门认为,深长运应合理安排司机的工作和休假时间,以及相应的劳动定额标准,每周平均工作40小时左右,每月工作时间在203小时之内,都是比较合理的,这样才能让司机得到休息。但根据深长运林队长的说法,公司省内长途司机每天跑10个小时,每月上班21天,每月工作时间最少也有210小时,超过了合理的工作时间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