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名片

当前位置: 广州律师网 > 成功案例 >

甲公司与乙粮油公司购销合同案例分析

2001年3月初甲公司与乙粮油公司签订了购销100吨大豆的合同,单价每吨2400元,总价款24万元,交货款为当年11月30日,交货地点为天津港码头。合同签订后,甲公司于2001年4月预付货款24万元。乙粮油公司为了向甲公司供货于3月底与某粮库签订大豆购销合同,约定由该粮库提供乙粮油公司100吨大豆,单价每吨2000元,总价款20万元。11月28日在天津港交货,并于4月底预付了部分货款,某粮库必须依质按期交货。 2001年lO月,某粮库向乙粮油公司提出,由于国家调整农产品价格,每吨须涨价200元方能供货,乙公司即通知甲公司是否同意涨价,甲公司不同意。乙粮油公司即电复某粮库不同意涨价,并于10月15日派人赴某粮库商谈。乙粮油公司考虑其与该粮库的业务关系,同意涨价100元,但粮库坚持200元。甲公司在交货无望的情况下,诉诸法院,要求乙粮油公司、某粮库履约,否则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请问:①甲公司、乙粮油公司、粮库之间签署的合同是什么合同?是否有效? ②甲公司要求粮库作为第三人履约有法律根据吗? ②如逾期不履约违约金由谁支付?如何支付? ④本案诉讼费由谁支付?

Copyright © 2009-2013 广州律师网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385号太古汇一座31楼 联系电话:13322804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