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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案例分析

民事案件案例分析

2014.01.13

甲向乙借款10000元,甲乙商定一年内还本付息,甲用自家的三间平房作抵押,该平房由丙租用,丙多月向甲交纳房租800元,一年后,还款期限已到,甲未能还上借款,于是乙诉至法院,法院首先扣押甲作为抵押的三间平房,并将这些情况通知丙。问,乙可否向丙收取房租?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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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 在不动产抵押中,债务人如果到期不能偿还债务,抵押权人不但有权就抵押物优先受偿,同时有权自扣押抵押物之日起收取抵押物所产生的孳息。在抵押物扣押前,孳息由抵押人所有并收取

送给回答者一份礼物送香吻 赠言:好帅的回答,楼主送上香吻一枚,以表诚挚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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