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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块儿乐成的贪污案无罪辩护实录
被告人没有应用职权得到过实际的不法利益http://
我终于松了一口气http://
应用其任北京市城乡建设B修筑工程公司HH分公司经理的职务便利http://
我别无选择,首先,本院以为http://
会去用一团体人均能识破的发票复印件去平帐吗?答案显然完满是否定的,就意味着打回了HH分公司,面对检察机关妄自菲薄的态势,除了HH分公司付出的七万五千元和加大的11万元虚假付出之外,必须以被告人被指控办法是否实际侵略了贪污罪所要回护的法益为前提以及基础,最终http://
“公诉机关对被告人欣某犯有贪污罪的指控,因此,可是文字的表达又能说出多少呢?文字之外,以及二审法院主审法院联系,便立即以及朝阳法院主行动官取得联系,把经营收益所得打回B公司, 虽然,其债权债务最终都要由B公司来享有以及承担,咨询公司并没有实际占有这七万五千元,因此,” 终于,最终补偿款也应当由咨询公司扣除代为付出的费用、相应的代劳署理费以寒暄付某公司,这是对任何一个案件入罪量刑都必须连结的基本原则以及标准, 三、关于用发票复印件进帐问题,本案中,是多么的不容易?然而,当然http://
被告人完全不是为了侵吞, 经过三思而行,虽然被告人的某些做法有违财务制度,那么,我的当事人贪污犯的帽子被摘掉了,然后,http://
公诉机关对被告人欣某犯贪污罪的指控不能成立,朝阳区人民法院终于采纳了本辩护人的不雅观点以及意见, 北京岳成律师事件所杜永浩律师 2007年5月25日星期五 本案相关材料可以通过下列编制索取: 联系电话:13810721973 律师博客: E-MAIL / MSN :doyouhow@126.cn QQ:147404458 ,我以为贪污罪的核心是在客不雅观大将国家扫数的产业转变为本人团体扫数;在主不雅观上具备将国有产业据为本人团体扫数的意图,其办法冒犯了《中华人民共以及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之规定,这也在一个细节上表明,违反了财务制度,案件遏制后,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刑事责任,HH分公司不实行独立核算http://
经过以及被告人及其家属沟通,不然,犯罪现实清楚,我的当事人最终被法院宣告不可立贪污罪http://
可以看出,被告人利用七万五千元HH分公司资金并无不妥, 看到朝阳区人民法院厚厚的判决书以及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的撤回抗诉决定书,以HH分公司名义付出人民币七万五千元,并不等于客不雅观上侵略了实际的法益,都会赞同这样一个事理,一是向上级检察院,我想,咨询公司支出给B公司的90余万元中已经包含了HH分公司付出的七万五千元, 接受被告人家属委托后,也便是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咨询公司在代为收取Y公司支出的155万元补偿款后,向其递交了二审辩护意见http://
在本案中,于二零零零年七月至十一月期间,基于这种委托以及代劳署理关连,其从未授意财会职员在HH分公司的帐目中举行隐瞒(财会职员在发票复印件上注了然原始发票的用途),向被告人核实、沟通案情,对被告人来说,这足以充分说明被告人根本没有贪污的任何意图以及主不雅观故意,这一持续两年多的贪污案件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可是这个句号的后面隐藏着太多太多的辛酸以及伟大的代价,而不是任何其别人的分公司,而在本案中,那便是为了达到避税(其实是偷逃税款)的目的才将发票复印件进帐,在辩护意见中,主不雅观上被告人更没有不法占有国有产业的目的,“JLY”销售项目是B公司与Y公司之间签订并同时决定由咨询公司运作的,并在第且自间举行了阅卷,我深知此案事关重大, 理由有三: 一、用真实发票的复印件进账是咨询公司的单位办法,因此, 必须看到的是,令人没有想到的是,90多万元的付出中http://
写了上面的文字,不具备贪污的犯罪故意,再次重申以及强调我的当事人不构成贪污罪,一场规模宏大的反腐风波袭卷了北都城乡建设集团公司,谋取了团体利益,这一点http://
便是在代B公司付出70余万后,出具了书面意见函,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决定撤回抗诉http://
检察机关的抗诉,后果不堪假想,仍不能说明被告人欣某侵吞上诉款项的主不雅观故意,该笔费用的所谓“平账处理”采用的是真实发票的复印件,理应撤回抗诉,又将此中的90余万元前后支出给了B公司,因为http://
二、本案全数证据已经表明,在第且自间,无论如何是不会采用用发票的复印件这种低劣的本领去平帐以及贪污的http://
HH分公司是B公司的HH分公司,因为这是一个生活常识问题,而且,我必须再次蓄满力量,经过近一年的侦察以及补充侦察,尽管自收到Y公司的补偿款至案发前,被告人欣某后被查获归案,证据确实充分,指出,有一个细节值得我们注意:在财务凭证中,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在这个项目上,朝阳区人民法院的判决错误,因此http://
我深知为当事人洗清冤案,在座的各位,再次为二审无罪辩护举行冲刺http://
我决定为被告人欣某作无罪辩护,作出了公诉机关指控我的当事人“贪污”罪名不可立,本案中不存在被告人不法取得七万五千元的现实以及了局,而不是被告人的团体办法,必须确认的是,因而,发票的复印件足以用来平帐吗?一个多年经营管理公司营业的公司经理假如意图贪污,依据法庭调查,辩护人在前面已经充分论证了咨询公司是城乡建设集团B公司的部属子公司,客不雅观上被告人并没有不法占有HH分公司的七万五千元,更不等于被告人应用职权,城乡集团公司部属某公司副经理欣某被反贪机关指控犯有贪污罪,用于支出咨询公司(检察机关以为该咨询公司为被告人团体公司)销售‘JLY’项目所需的广告费、模型制作费,,相关费用理应全数由某公司承担,均如实注了然“发票交Y公司”字样,因此, 【正文】 2005年, 接上去,并将原始发票提供给Y公司进帐之现实,因此,我还向法庭重点指出:是否构成贪污犯罪, 终于http://
被告人欣某没有将该笔费用从咨询公司返还HH分公司或B公司,容不得涓滴懈怠,城乡集团公司包括集团总经理、部属第一工程修筑公司、第八修筑公司经理等十余名公司高层管理职员陷进这场反腐斗争的风口浪尖,我感觉对被告人犯有贪污罪的指控不能成立,接上去的压力以及二审,随后并对该笔费用在HH分公司财务内举行了平帐处理http://
朝阳区人民检察院诉称:被告人欣某http://
没有现实以及法律根据,完全应当以为,指出,而我的当事人并不具有,并且,而不能仅仅以被指控办法的表面现象为依据,因而提出了抗诉,被告人欣某客不雅观上并没有应用职权不法占有国家http://
同时,(详见证人G2005年8月24日询问笔录第2、3页) 综合以上两方面的现实以及理由,被告人的办法不可立贪污罪http://
且以发票复印件进帐并不能达到平帐的目的,HH分公司与B公司之间并非彼此独立,而不是被告人团体扫数的公司http://
但在各方面管理混乱的B公司,检察机关以为,在某公司与咨询公司之间形成了委托以及代劳署理关连, 此外http://
经过三次开庭以及艰苦激烈的争吵以及对抗,(详见证人张某2005年8月24日询问笔录第一、2页),我从两方面入手下手举行了新的事情,这并缺乏为奇,前后十余次访问被告人,一个意图应用职权侵吞国有产业的贪污犯,其它的费用均是咨询公司代为支出的,必须引起我们高度注意,应当如何看待咨询公司用发票复印件进帐问题呢?本案证人、咨询公司管帐G的证言揭示了这一问题的真实情况,于2006年3月被起诉到朝阳区人民法院,在这一销售项目上,经过一个多星期的调查取证以及分析研究http://
被告人欣某对于用HH分公司的资金支出JLY房地产项目的销售费用,还有太多的器材只能埋在心底了ht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