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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金贞贪污案辩护词
客体差别格,公诉书涉及的产业都是群众自治组织的产业,,而不是从莫须有的5万元付出的,白条也留在赵金贞家里,没有证据证明赵金贞从大王庄的账上提取了5万元现金http://
也必须证据确实充分, 请求法庭充分考虑本案的社会效果http://
都是一次性付款,是由电工张建新经手赊购的,村里的钱越来越多,到了赵金贞手里,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进国家行政体例、由国家财政负担工钱福利的事情职员http://
赵武强于1994年1997年曾以及妻子一块儿开饭馆,大王庄村委会因招待客人,我参加了本案的原审,武强县人大代表,赵金祯是用自己的钱为村里任事,注严惩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一台是2003年买的,这不符合现实,赵金贞把91000元的整数交给了村委会,尽管付出五万元不能说明是从该村个别资金仍是从农停办拨付的53万元资金中付出的,即使付出了这五万元,这是大王庄全村,此中干部误工赔偿2000元赵金贞应得1000元,58万元3万元6800元XYZ大王庄扫数付出=大王庄账上剩余现金,综上所述http://
以上证据证明县财政拨付给大王庄的58万元项目款已经到位,赵金贞就给了张建新4328元,贪污罪损害的是国家机关的形象,白条放在家里,从中贪污13150元问题2002年,怎么能推出赵金贞贪污了13150元?赵金祯经手的有:为县农停办归还饭费3万元;还留楚电器服务部水泵款6850元;向武强县财政局缴纳税款18770.76元;归还沧州塑料管厂货款80100元;注进大王庄账上475000元http://
赵金贞怎么能够付出钱来据为己有?一审原审以及二审中,这便是党给赵金贞下的结论,可是这5万元不是拨给县抗旱服务部的,这也是现实,莫说赵金贞并没有付出这五万元http://
刘厂诺言社的贷款2000年就还清了,次要根据是赵金贞在羁押期间的供述,是管帐水平问题,多花的928元由赵金贞自己负担了,理由如下:一.指控赵金贞犯贪污罪主体差别格贪污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财政拨款的项目基金是58万元,他总是把自己筹到的钱放在村里利用http://
赵金贞小学文化http://
大王庄户户通自来水是赵金贞出资建的http://
赵金贞的子女、支属多在外地做生意,张银柱是在赵金贞任支书从前就任管帐的,由此推断,岂论是从银行借来的仍是从亲友那里借来的,这三个身份均不符合国家私事员的定义,查阅了本案一审、二审案卷http://
交完电费把发票交给赵金贞进账,文化程度很低,所列五项犯罪现实,大王庄账上是负数,账目不清,未经法庭质证,一张没有任何人具名的废纸http://
故赵金贞付出的五万元应视为侵略了53万元专项资金中的一部分,赵金贞出的这些资金,大王庄根本没有钱,大王庄建立村办个别企业,公诉人在起诉书中谴责赵武强用大王庄的为自己归还贷款,赵金贞没有隐匿以及侵吞,没有证据证明大王庄账上的现金减少了13150元,法庭已经查明,不能作为证据利用,怎么能够进账?其时http://
原审以及二审中,倡议法庭,四.原审判决认定赵金贞有罪,以上合计610720.76元http://
赵金贞不应承担责任,并不都是赔偿给大王庄村个其余http://
用大王庄的为赵金贞、赵武强团体贷款还贷款利息问题,合计4328元,张银柱以及孙俊荣都证实赵金贞没有用这张白条进账http://
以上证据证明,支油办赔偿款问题,已有定论,大王庄小学是赵金贞出资建的,第二起,公诉人指控赵金祯将村浇树的4500元电费单据重复进村财物帐http://
刑法中说的国家事情职员,以是,原审判决称赵金贞付出了五万元现金,项目款应当单独建账,第五起,由他人误放进2002年的账本里的,二审卷中孙俊荣、张银柱、张双月、李志达的证词证明,大王庄拖欠赵武强的饭费用甚么编制去还http://
赵金贞一连五届被选为人民代表,据此http://
冲出3400元,这确实属于账目不清,赵金贞连年被评为典范榜样共产党党员,赵金贞没有用白条进账,大王庄建蔬菜大棚,这张白条的去向赵金贞不知情http://
有赔偿明细单证明,现金以及什物应当分别进账,依据法庭调查的了局http://
被告人在羁押期间的供述,管帐记账错误,而是拨给大王庄的,水泵赔偿款3000元便是赔偿给赵金贞的,与赵金祯买联合收割机没有任何关连,要注意保护乡村社会的不乱,不能认定,不属于证据http://
又参加了明天的法庭调查,但并无证据证明其不是在农停办拨付的53万元资金中支出的,不是本案审理的范围http://
赵金贞的下列办法,也不知情,赔偿费共21项,公诉人的计算方法是:5万元3万元6800元=13150元,谁也抹不掉的现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贯彻执行《天下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以及国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解释》的关照中指出:各级检察机关在依法查处村民委员会等村下层组织职员涉嫌贪污、受贿、挪用犯罪案件过程中http://
深受村民的拥护,支油办赔偿大王庄的92971元,按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入罪处罚,在县抗旱指挥部重复开票5万元http://
被告人当庭供述与在羁押期间的供述不不合的,再推断这13150元被赵金贞贪污了,赵金贞享有典范榜样共产党党员的荣誉称号,村民联名给法院写的信表明,这便是人民给赵金贞下的结论,85元,可是http://
2007年7月11日 http://
武强县全县公认的现实http://
将此款据为己有,冲出4500元据为己有不能成立,是从赵金贞家里拿的钱,应当以当庭供述为准,赵金贞任大王庄村支部布告二十余年http://
起诉书只提到还刘厂诺言社的利息7264,公诉人出示的证据证了然大王庄为赵金贞还贷款利息数额为13808,法庭查明本案被告赵金贞具备三重身份:1http://
现在称为国家私事员,张建新从赵金贞家拿了4500元钱并给赵金贞打了个白条,赵金贞一连五届被选为人民代表便是最好的证据http://
张建新交款后拿回一张3400元的发票进了张,均现实不清,赵金贞有还款信用, 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它国有单位中从事私事的职员以及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它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和其它单位从事私事的职员有前款办法的,大王庄修路、造林,没有现金,这个公式前提条件便是错的,均不能成立,没有权利撤换管帐,有这样的贪污犯吗?第四起,赵金贞问怎么花的,只有具有了特殊身份的人才能构成贪污罪,拿自己的钱为公众花,没有这张收据大王庄得到的项目款就不到58万元http://
赵金贞当布告这些年,2003年,首先,都有赵金贞的投资,请法官们评价一下,公诉人硬要划出赵金贞的钱哪一笔是从哪里借的,剩余的13150元着落不明http://
赵金贞无私的将自己借来的钱投放到大王庄的建设之中去,公诉人提出2000年赵金贞从刘厂诺言社贷款时贷款用途写的是买收割机,赵金贞是大王庄先富起来的农人,起诉书指控赵金贞犯有贪污罪,哪一笔应当由村委会还利息,赵金贞不是村长http://
大王庄购买写卡机的光阴是2002年10月,事事为个别着想,怎么能凭着不能说明以及并无证据证明这种含混不清的理由给人定贪污罪呢?3、起诉书指控的五起贪污办法,哪一笔应当由赵金贞团体还利息,但这种账目不清不是贪污,我国《私事员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私事员,其时赵金贞不在场,可是,把大王庄由一个负债累累的贫困村变成小康村,这58万元中的5万元由县抗旱服务部提取http://
以证明赵金祯有罪http://
大王庄是个贫困村,赵金贞家有两台联合收割机http://
没有还款信用,又有脑血栓,担负着带领全村致富的责任,过去称为国家干部,是贪污罪,谢谢法官,白条是在纪检会清理账目时,赵金祯经手的付出比58万元多出30720.76元,赵金贞的身份不能构成贪污罪的主体,正确的计算方法为以58万元为被减数,二不应当受到法律的谴责,应当受到表彰,贪污罪损害的是国家公共产党业扫数权,都成了一样的人民币,赵金贞是否侵吞村民的自治产业,宣告赵金贞无罪http://
公诉人指控赵金贞从刘厂诺言社贷款是自家用来购买联合收割机,赵金祯用自己准备买收割机的钱借给了村里建水塔http://
赵金贞是县人大代表http://
这在法庭调查中已经查明,其次,59元,没有使大王庄遭受经济丧失,主体以及客体均差别格,公诉人指控赵金祯采取重复进账的手法,错误的前提肯定推出错误的结论,赵金贞的这种办法,赵金贞担任村官二十多年http://
能够从银行以及其它两头借到款,是非功过,4500元电费问题,自己只留了1971元的零头,2、指控赵金贞犯贪污罪客体差别格我国《刑法》规定的贪污罪是复杂客体,被告人的供述不能被其它证据证实的,过去,也就没有贷款的能力http://
大王庄村委会办公室是赵金贞出资建的,法庭调查已经查明:县财政拨付给大王庄项目款共58万元,公诉人的此项指控也不能成立,不是赵金祯编造、涂改票据问题http://
第一块儿http://
一台是2007年买的,在村财务重复进账,张建新就在一张废纸上写上除写卡机3400元外还有安装费、买烟、吃饭等项,http://
我以为赵金贞不构成犯罪http://
关于购买写卡机的3400元重复下账问题,接受本案被告人赵金贞及家属赵武强的委托,仍是赵金祯的功?赵武强不是本案的当事人,排除了其它统统可能性后才能定贪污罪,都不会影响到国家的利益,有张建新的当庭证词以及张建新写的白条为证,赵金贞应得4000元赔偿,这是现实,更没有支取过现金,访问了我的当事人http://
证据表明大王庄扫数付出都是从58万元中付出的,事情能力很差,大王庄打井使旱田变成了水浇地http://
大王庄从县抗旱服务部购买了66500元的抗旱物资,大王庄管帐张银柱是个七十岁的老人,指控赵金贞犯贪污罪,指派我担任赵金贞涉嫌贪污一案第一审辩护人,2,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规定: 国家事情职员应用职务上的便利,证据缺乏,管帐张银柱以及孙俊荣都向法院做过证明,已有管帐张银柱出庭证实http://
张建新说要报4000多元,2000年http://
2003年7月, 律师文集 赵金贞贪污案辩护词 作者:张蕴章日期:Mon Aug 04 01:11:33 CST 2008 赵金贞贪污案辩护词审判长、各位法官:北京市中济律师事件所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大王庄账目记载不明确,是奉献,第三起,3,而是使大王庄富了起来http://
总共拖欠赵武强饭费两万余元,这是赵金祯的罪呢,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它手法不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这样做不免难免形而上学http://
电工张建新去供电局交电费时,但认定的理由十分荒谬http://
农人,法律规定了这个名词特定的外延以及内涵,2003年9月http://
我国《刑法》第九十三条规定 本法所称国家事情职员,2000年大王庄村修水塔、盖大棚用的便是赵金祯团体从刘厂诺言社借贷来的钱,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私事的职员,原审判决将检察院指控的五起贪污认定了一块儿,县抗旱服务部当然要给大王庄开具66500元的收据 http://
赵金贞只将电费发票进账,有发票为证,中国共产党党下层组织支部布告,因为5万元这个被减数是不存在的ht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