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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合同法》

诚信为本——学习《合同法》 (2007-12-01 00:34:00)

标签: 知识/探索 分类: 职业道德与法律

诚信为本——学习《合同法》

——与法同行说课稿

 

巴南职业教育中心    游义兰

 

一、说教材的地位和作用

 “诚信为本——学习合同法”,本课是选自《法律教育读本》第五课的内容。它是继学生学习《选举法》、《劳动法》、《婚姻法》、《税法》之后继续学习法律知识的又一重要组织部分。本课除传授学生《合同法》知识外,还有一个思想道德教育契机——诚信教育。因为,诚实守信是制定《合同法》的一个重要原则,也是学校认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礼仪重庆、知识重庆、诚信重庆、魅力重庆”的重要内容。学校是教育的主阵地,应在教学过程中全程渗透德育教育内容。本课对教会学生学会做人,信守承诺,依法办事,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合同与合同法;第二部分:合同的订立和内容;第三部分:违约责任。

二、说教学目标:

    依据课程内容,结合学生知识能力水平实际而确立三个教学目标

1.认知目标:通过《合同法》的学习,让学生了解、识记合同的含义、特征,合同的主要条款;理解合同订立的程序、合同的形式、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责任方式、责任免除。

2.能力目标:通过《合同法》的学习,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教会他们订立简单的买卖合同、借贷合同、赠送合同,具备应用《合同法》知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3.情感、态度、价值观

通过《合同法》的学习,培养学生信守合同的法制意识;引导学生利用合同订立程序,掌握签订合同的主动权,学会谈判,培养学生的市场经济意识;提高学生明辨是非,谨防合同欺诈的防范能力。

三、说教学重点难点

1.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

2.合同的形式,特别是默示形式(作为)和特定情形的推定形式(不作为)

3.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责任方式、责任免除。

四、说教法学法

情境教学法:

质疑法

案例分析法

启发探究方法

讨论法

对比总结列表法

五、说教学对象

1.知识掌握上,中职学生对《合同法》知识的学习缺乏整体性,只学习了《劳动合同》,所以应全面系统作介绍。

2.心理上,中职生毕业后就面临就业选择,在参加工作前,他们第一关就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因而对《合同法》知识兴趣浓,能调动学生的求知欲,这是授课的一个非常有利的因素。

3.生理上,青少年表现欲望强烈,爱发现见解,希望得到老师的表扬和同学们的认可,所以在教学中应抓住学生这一生理特点,运用直观生动的形象,引发学生的兴趣,尽可能给学生创造条件和机会,让学生发现见解,发挥学生学习的主动性。

4.学生对本课知识的学习障碍。由于中职学生理论知识不深,接触社会少,对专业法律述语不易理解,所以教学中教师应予以简单明白,深入浅出的分析。

六、说教学准备

1.教具:通过投影仪播放自制多媒体课件,用声音、视觉、形象等方式调动学生的多种感觉器官,提高学生在学习中的兴奋度。从《今日说法》、《拍案说法》等栏目中,选录一些典型案例,在播放时可注意在案情介绍完后,暂停播放,让学生发表自己的看法,然后再播放录制片中的专家点评内容,使学生在对比中加深印象,增长知识。

2.学生准备:调查在实际生活中,人们在购买商品、赠送东西、借人钱财等方面是否存在违约的情况

七、说教学程序

(一)导入新课(情境教学)

展示图片:2003年10月24日下午,温家宝总理到三峡库区考察工作时,与重庆云阳县龙泉村村民熊德明拉家常,详细了解她家的生产生活及打工工钱被拖欠的情况。最后,在温总理的关怀下,熊德明一家终于要回了被拖欠已久的2400元工资钱。

温家宝总理亲自出面帮农民工要回他们的血汗钱,背后隐藏着多少鲜为人知的故事,农民工的权益为什么得不到保障?一方面是因为他们很多根本就没有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另一方面,虽有合同,但用工单位故意侵害农民工利益,千方百计不履行合同。这说明签订合同和履行合同是何等的重要。

请学生讲他们在实际生活中是否遇到过违约现象?

 

 

调查内容

调查问题

购买商品

赠送东西

借人钱财

是否存在违约情况

 

 

 

通过同学们比较熟知的事例,引入正课,学生容易接受,融教学于生活中,循序渐进,符合学生的认知规律,为新课的教学作了一定的辅垫。

  (二)新课讲解

1.             合同与合同法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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