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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自留山地买卖纠纷
本村有一个山头约50亩,属从祖辈开始一直由几户村民耕种的自留山地。2005年当地市农业委员会主任及其儿子(均非村民是城镇户口)以政府征地名义向几户村民购买了该山头,并通过村委书记现场一起丈量山地,并支付了款项;但没签订详细的合同,只是在一张写有其征用转让该山地的登记表,在表格有村民签名和指模,当然村委也盖章,生产社没盖章,另现该山地已被对方种上了很多竹子。现这片地方已纳入政府征收范围。关于这事情,我们村民已向当地镇政府维稳治安中心反映并申请调解,但对方一直不理会,调解不成。该中心建议我们法院起诉,请问诉讼能否大机会取回土地?胜算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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