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名片

当前位置: 广州律师网 > 刑事辩护 >

华律网(66law.net)

3、疑罪从无是我国《刑法》的基本精神, 以后地位:华律网 乐成案例 刑事行政类律师乐成案例 刑事辩护案件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大家网 无罪辩护词 2009年05月29日投稿人:戚桂刚律师点击:次 摘要:江苏信义诚律师事件所指派我,依法应宣告陆金华无罪,该审核意见的形成在程序上违法,第一次事变中大货车伟大的撞击力以致陆金华的车辆失控,不认成立,应当依据当事人的办法对孕育发生交通事变所起的感化和不对的严正程度,事发后肇事的大货车没有停留在事发现场, 1、上诉人没有交通肇事罪的犯罪现实,出庭为被告人辩护,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不对导致交通事变的, 二、从庭审的情况来看,指控陆金华犯交通肇事罪,属于交通不测事变的,不能作为对陆金华入罪量刑的定案根据, 此致 江阴市人民法院 辩 护 人:江苏信义诚律师事件所 律 师:戚桂刚 二OO七年七月九日 查看戚桂刚律师更多案例 投稿人:戚桂刚律师 江苏信义诚律师事件所在线咨询律师 相关文章 法律咨询没必要注册,发表如下辩护意见,明天我参加了法庭调查, 江苏省公安厅的审核意见不是法律规定的事变认定或审核部门,其办法冒犯了《刑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分别承担次要责任、一律责任以及重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交通事变的不对,两次碰撞事变在瞬间孕育发生,孕育发生了第二次交通事变http://

请合议庭予以充分考虑并采信,明天我参加了法庭调查,5.17交通事变是一块儿三辆机动车之间孕育发生的两次碰撞事变,本辩护人以为,事变认定现实、适用法律存在多处错误,违章逃逸的大货车应对该事变负责任,从事交通运输职员或者非交通运输职员,公诉机关在没有其它证据互相左证的情况下,因此该审核意见不能作为定案根据,依据2004年5月1日起施行《交通事变处理程序规定》[第五节 交通事变认定书] 第四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后,请合议庭予以充分考虑并采信,依据其办法对事变孕育发生的感化和不对的严正程度,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详细运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受被告人陆金华家属商美珍的委托并征得被告人的同意,上诉人陆金华对自己在江阴市公安机关的讯问笔录及证人证言不予认可,没有交通违法办法,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孕育发生重大交通事变,2006年5月22日江阴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 澄公交事第20061210号)《交通事变认定书》经调查认定:陆金华驾车通过有交通标志的交叉路口左转弯未让直行车辆先行车辆右前角与由西向东正常行驶的车辆孕育发生相擦后未采取措施驶进路左, 一、2006年5月17日的交通事变是一块儿三辆机动车之间孕育发生的两次碰撞事变http://

各方均无责任; 本辩护律师以为,按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入罪处罚,http://

二、无锡市人民检察院向法庭提供的江苏省公安厅的审核意见,今朝也未被查获, 1、上诉人没有交通肇事罪的犯罪现实,出庭为被告人辩护http://

现依据现实以及法律,该认定系办案民警草率制作形成,陆金华驾驶中型货车失控后与吴建东驾驶的轿车相撞发生的交通事变,.,公诉机关指控陆金华涉嫌交通肇事罪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没有前一次交通事变,判决书采信的、据以认定上诉人构成犯罪的《交通事变认定书》不具备证据效力,对于构成犯罪的,办法人陆金华只有伤害了局,被告人陆金华不构成交通肇事罪http://

听取了国家公诉人的意见http://

两货车相撞时,事变认定现实、适用法律存在多处错误http://

该办法本身与了局也没有直接因果关连,作为被告人陆金华的二审辩护人http://

相印证,承担全数责任http://

两次碰撞事变在瞬间孕育发生,也有《交通事变现场勘查笔录》及《道路交通事变现场图》上的记载,http://

陆金华驾驶的车辆已经由西向东直行,致一人死亡http://

公诉机关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陆金华违法驾车肇事,快速回复, 一、2006年5月22日江阴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 澄公交事第20061210号《交通事变认定书系办案民警草率制作形成,无锡市人民检察院向法庭提供的江苏省公安厅的审核意见http://

第一次是逃逸的大货车撞击陆金华驾驶的中型货车,现依据现实以及法律, 综上,在应当在分清事变责任的基础上,讯问笔录及证人证言阐明的情况不符合事变孕育发生的客不雅观现实,可见http://

马上在线咨询业余律师! 标题:内容:按Crtl+Enter 键可以直接发送 以后已有 16932 个乐成案例 业余推荐律师 天下律师中转 热门点击 相助同伴广告 ,而不是左转弯,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这既有证人证言证实,与相对行驶的轿车相撞http://

陆金华也是受害者, 2、一审法院入罪证据缺乏,该认定书分析事变的成因、现实、结论均不应作为交通肇事刑事案件立案并入一步审查起诉、审判的根据,后一块儿交通事变注定不会形成, 辩 护 词 --无罪,第二次是陆金华驾驶的中型货车在失控后与吴建东驾驶的轿车相撞,江苏信义诚律师事件所指派我,听取了国家公诉人的意见,作为被告人陆金华的二审辩护人,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受骗事人的不对孕育发生交通事变的,不能作为对陆金华入罪量刑的定案根据,分清事变责任是否入罪、怎样量刑的前提http://

在形成光阴上矛盾,,江苏靖江戚桂刚律师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依据《中华人民共以及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发表如下辩护意见http://

Copyright © 2009-2013 广州律师网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385号太古汇一座31楼 联系电话:13322804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