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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三律师法援边远地区参加“1+1”中国法律援
广州三律师法援边远地区参加“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 到西部边远地区从事法律服务
2011年10月21日 04:52 练情情 来源:广州日报 热点专题 手机看新闻
张珩律师(右一)深入社区为群众解答法律问题。
农民工代表来到法律援助处感谢郑穗军(左一)的帮助。
郑贤春律师在娄烦窑洞前。
文、图/ 记者练情情
通讯员邹璐
由于地域和经济发展不均衡等诸多原因,我国西部地区和经济欠发达地区法律从业人员严重短缺。目前,仍有213个县没有律师。
2010年,司法部为了在无律师县和中西部贫困地区培养法律援助人才,服务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在全国律师队伍中开展“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消息一经传出,广州律师积极响应,踊跃报名。经过司法部层层选拔,2010年6月,广东华誉律师事务所郑贤春、广东博厚律师事务所郑穗军、广东华之杰律师事务所张珩入选为律师志愿者。近日,他们已经完成了1年的法律援助计划。让我们来聆听一下他们的故事。
张珩:我觉得受到援助的人是我
人物档案:张珩,女,广东华之杰律师事务所律师,于2010年7月21日到达援助地重庆大渡口区。
张珩律师报名的初衷非常简单,“当时就感觉这是一件很有意义也很有意思的事,能用专业知识、有针对性地去提供法律方面的服务,很有价值。”
张珩律师一个人生活在广州,父母在外地,家人并不知道她去重庆的计划,为了避免让老人家太担心,张律师也没有告诉父母。
律师这个职业最讲究的就是“人气”和“连续”,离开一年,一般情况下不但案源会流失,与执业相关的人脉关系也会中断。当张珩律师被录取后,知会当事人和顾问单位并安排工作交接时,还是得到了他们的理解和支持。
法律援助工作繁杂却又单调,社会弱势群体的境遇与个人的自卑、不信任甚至仇视社会的心态,经常会对法律援助律师的工作状态甚至心情产生极大冲击。
这一年来,张珩不停地鼓励自己:坚强、坚持、坚定地完成援助工作。这一年,她接待咨询群众近600人,举办讲座、法制宣传活动20余场,接触的都是“小案件、小事情”,却又是受援者的民生大事。经过这一年的锻炼,张珩觉得自己对律师职业的认识又提高到一个新的层次,“受到援助的人是我”。
援助案例
苦心做家长工作挽救未成年人前途
“我们不要律师,就是要他受受教训!”这句话是一名未成年被告人的父亲在电话里说的。上班第一天,张珩律师就接到了为被告人鲜某涉嫌抢夺犯罪提供辩护的指派,根据鲜某案情,她决定为鲜某作从轻处罚的辩护,并考虑为其争取缓刑甚至免除刑事处罚的判决结果。但与鲜某父亲联系时,却得到上述回答。
张珩得知,鲜某的父母长年在广州打工,鲜某从小跟奶奶生活,初中未毕业即辍学在家。鲜父认为鲜某不听话,跟别人学坏了,现在就是要他受点教训,但对鲜某可能会受到什么样的“教训”以及后果如何,却一无所知。张珩耐心地向鲜父解释:如果鲜某被判处实刑坐牢,肯定会对他将来的成长甚至整个人生造成非常不利的影响。张珩建议在案件审结后将鲜某带到广州,在父母身边打工,以便鲜某能够得到更多的家庭温暖与管束。
鲜父最终接受了张珩的建议,委托鲜某的叔叔作监护人参加法庭审理。这个案子虽然还未判决,但开庭过程中法官已当庭表示采纳张珩律师关于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
郑穗军:
我们要当权利意识播种机
人物档案:郑穗军,男,广东博厚律师事务所律师,于2010年7月21日到达受援地海南省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
“我去年就知道这个活动了,曾打电话问过司法部有关同志,可惜报名时间已过。今年知道消息已是最后一天,当天就报名了。”郑穗军对做出这一决定的解释颇有禅意:“人生只是个旅程,做点有意义的事情,做些善事,不会使人生减损什么,却能给他人和社会增加关怀和分享进步。我的一点行动微不足道,但我相信阳光是由千万条微不足道的光线构成,无量的善愿即是我们的世界。”
援助地不通火车和高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