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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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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
作者:宋飞 时间:2012-10-22
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是指区级人民政府对所属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区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对本部门所属工作机构和下级工作部门,依法主管实施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行政执法活动进行的监督和检查。
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三、行政执法监督检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
四、对具体行政行为监督的重点是:
五、对执法违法案件,行政执法机关应及时查处。区政府法制办公室有权直接督查的,可以使用《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建议书》;有权直接作出处理决定的,可以出具《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处理决定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