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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认真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关于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2-28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浙江省司法厅
关于认真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
《关于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司法局:
一、认真学习领会,深刻理解两部两院《规定》精神
就
二、加强配合协作,认真落实两部两院《规定》要求
三、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提高法律援助社会知晓率
要结合实施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和两部两院《规定》,积极宣传法律援助制度,宣传党和政府在重视人权保障、促进司法公正、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所做的大量工作和采取的政策措施。要结合宣传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对法律援助扩大范围、扩展阶段、增加启动事项和刑事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及其近亲属自行申请法律援助的权利等内容,加强对法律援助申请条件、申请方式和申请途径等内容的宣传,使人民群众进一步了解法律援助工作,形成遇到问题寻求法律援助的自觉意识,不断提高法律援助的社会知晓率。
浙江省司法厅
201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