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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1日,“守方菜刀队”5人受审江苏法院网供图
从19日开始的“常熟聚众斗殴案”系列案件庭审到昨天已进入了第10天,而核心案件“守方菜刀队”即何强案的庭审则在昨天进入了第8天,保守估计此案的庭审至少要延续到明天。据悉,法庭辩论阶段有望在今天开始,而法学界围绕此案的网络辩论早已开始。多名法学界学者、律师介入了对此案的讨论,在“守方菜刀队”正当防卫是否成立的问题上观点迥异。
评论认为,在庭审即将进入辩论阶段发生的网络讨论是否对司法独立产生影响尚且不论。但有学者发出的“约架后产生轻微伤以下的后果,不承担刑责”的观点,如果不加厘清,可能会把社会和司法引入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之中,值得关注。
现代快报记者言科
就“正当防卫” 法学专家网络激辩
此案自进入法庭调查阶段开始,网络上的辩论即已经开始,除了网民们的围观,更有相当一批法律界专业人士参与其中。与网民们的围观相比,法律界人士的辩论更趋于理性,也多从此案的事实和法理着手。
网络上辩论的焦点问题集中于“守方菜刀队”聚众斗殴罪名是否成立,以及辩护律师们的“正当防卫”观点是否成立。
在前天之前,网络上的辩论主要还集中于一些“轻量级”律师和学者,但在前天深夜,有法学专家参与进来,引起了更广泛的关注。
参与辩论的一方是北京大学的韩友谊博士,韩友谊是国内司法考试培训刑法学专家。另一方则是清华大学法学院证据法研究中心主任易延友副教授,他也是常熟案的辩护律师团成员。
目前看来,论战源于韩友谊于前天发表的一篇微博,这篇微博几句话为常熟案定性:“正当防卫要求不法侵害具有紧迫性;如明知危险即将到来而等待其到来,则该侵害不具有紧迫性;如果故意挑起对方对自己实施不法侵害,则不构成防卫。”
对应到常熟案中的具体情节,韩友谊的意思是:“守方”的何强明知道“砍刀队”要来,不躲避,不报警,反而喊来另外几名被告人并准备刀具,因此对他们而言将要到来的危险不具有紧迫性,同时何强是电话打给对方在先,并称“钱在我这儿,你们有本事来拿”,因此是挑起了这起斗殴。
韩友谊的结论是,常熟案中的“守方菜刀队”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
这篇微博的发布,直接引发了昨天升级的论战。前天深夜,易延友发布微博,反驳了韩的观点,认为“守方”正当防卫成立。而在昨天中午,韩友谊则称“经过一个上午的苦心研究刑法”,发布了一篇长微博进行了回应。
等待别人打上门正当防卫能否成立
案件情节:去年4月2日案发当天上午,“守方”何强与“攻方”杨佳约在常熟一咖啡馆就一笔100万元的赌债进行谈判并不欢而散。中午案发前,何强已知对方会上门,喊来了同案的“守方”另5名被告人到打斗场所,准备了5把刀等待,并最终与对方发生了打斗。
支持方(摘自易延友微博):以前在西方国家曾经有这样的理论,认为明知危险即将到来而等待其到来,则该侵害不具有紧迫性,对该侵害的防卫不属于正当防卫。但是该理论很早以前就被抛弃,现在西方普遍的理论是认为即便认识到不法侵害要来,等待其到来,也属于正当防卫。甚至为防止不法侵害对自己造成侵害而准备,都不妨碍正当防卫的成立。
反对方(摘自韩友谊微博,为便于理解有删节,下同):正当防卫须面对紧迫的不法侵害,这一观点得到广泛的支持。依照我国刑法第20条规定,正当防卫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进行,也表达了对不法侵害的紧迫性要求。
一个人在行使自己合法权益时,为了预防可能面临的不法侵害,而事前有所准备的,不能否定正当防卫的成立。一般性的等待不法侵害,不能否定反击的正当性,值得讨论的就是“特意(等待)”和“自招风险”了。
打上门的人是自己“招来”的是不是正当防卫
案件情节:案发当天谈判失败后,何强回到公司,给攻方的第一被告人曾勇打去了两个电话。曾勇称何强在电话里说:“钱在我这儿,你有本事来拿。”曾勇在法庭上多次称,是何强的这个电话激怒了自己,“没这句话,我不会站在这里(法庭)。”随即曾勇自己带多人前往打斗地点,并最终发生了斗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