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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未成年人刑事犯罪的调查报告
【正文】
我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六周岁的人,对于刑法规定的所有犯罪,都要承担刑事责任。未成年人犯罪是一个比较严重的社会问题,应予以充分重视,为了做好今后一个时期我区未成年人预防犯罪工作,为此有必要对我辖区内未成年人的犯罪情况进行调查和研究分析。
一、对我区未成年人犯罪情况的调查统计
我院2010年共办理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14件28人,与去年同期相比犯罪人数下降了47.17%(去年共办理13件53人),现统计分析结果如下:
1、犯罪类型:涉嫌故意伤害罪的共9人,占总人数的32.14%;涉嫌聚众斗殴罪的共6人,占总人数的21.43%;涉嫌抢劫罪的共4人,占总人数的14.29%;涉嫌盗窃罪的共3人,占总人数的10.71%;涉嫌故意杀人罪的共2人,占总人数的7.14%,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共2人,占总人数的7.14%;涉嫌
寻衅滋事罪的共1人,占总人数的3.57%;涉嫌非法拘禁罪的共1人,占总人数的3.57%。 2、年龄阶段: 14周岁的1人,占总人数的3.57%;15周岁的6人,占总人数的21.43%;16周岁的4人,占总人数的14.29%;17周岁的6人,占总人数的21.43%,18周岁及以下的11人,占总人数的39.29%。
3、身份:无业人员19人,占总人数的67.86%;学生6人,占总人数的21.43%;工人2人,占总人数的7.14%。
4、是否外来人员:;本地人员25人,占总人数的89.29%;外来人员3人,占总人数的10.71%。
5、文化程度:高中文化程度的3人,占总人数的10.71%;初中文化程度的14人,占总人数的50%;中专文化程度的5人,占总人数的17.86%;技校文化程度的2人,占总人数的7.14%;小学文化程度的4人,占总人数的14.29%。
6、共同犯罪性质:一般共同犯罪的为17人,占总人数的60.71%,其中3至5人共同犯罪的有3件共12人,占总人数的42.86%;非共同犯罪的11人,占总人数的39.29%。
7、审查处理情况:批准逮捕21人,占总人数的75%;取保候审的7人,占总人数的25%;移送起诉25人,占总人数的89.29%;移送市人民检察院1人,占总人数的3.57%;公安机关撤回2人,占总人数的7.14%。
8、判决罪名:故意伤害罪8人,占总人数的28.57%;聚众斗殴罪6人,占总人数的21.43%;盗窃罪5人,占总人数的17.86%;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2人,占总人数的7.14%;抢劫罪1人,占总人数的3.57%;寻衅滋事罪1人,占总人数的3.57%;非法拘禁罪1人,占总人数的3.57%;
9、刑罚: 这14起案件中法院已判决10件,其中:处拘役的1人,占总人数的3.57%;处罚金的2人,占总人数的7.14%;处不满三年缓刑的9人,占32.14%;处不满三年徒刑的6人,占总人数的21.43%;处三至四年徒刑的有3人,占10.71%;处五年徒刑的有1人,占总人数的3.57%;处八年徒刑的有1人,占3.57%;处十年以上徒刑的有1人,占总人数的3.57%。
二、我区未成年人犯罪呈现的主要特点
未成年人犯罪既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又影响国家对青少年人才的培养,应当引起重视,其犯罪中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1、暴力型犯罪突出。调查数据显示:犯抢劫、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聚众斗殴等暴力型犯罪的人数接近犯罪总数的70%,其中故意杀人所占比例虽只有7.14%,但是影响恶劣,部分暴力犯罪手段的残忍程度甚至超出了成年人犯罪,对此类犯罪应加以警示。
2、共同犯罪现象凸显。在28人,13人为共同作案,占总数的46.43%,涉案罪名多是盗窃、故意伤害、聚众斗殴等,像聚众斗殴等罪的团伙成员大都重视“江湖义气”,往往案件的起因只与一人相关,其他同伙事后获知原委后,出于“哥们义气”又卷入其中,导致事态扩大,构成了违法犯罪。
3、犯罪主体多为文化程度低的男性。罪犯中文化程度最高的是高中,初中毕业者最多,还有小学就辍学的。受教育程度有限、涉世不深、交友不慎等因素,促使未成年人容易成为犯罪分子的教唆对象或者直接成为犯罪分子。另外,近三年的办案数据显示,多数未成年犯为男性,无固定职业,本地作案居多。
三、我区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