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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流程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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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流程简表

作者:张富洲 时间:2012-07-03 查看(2085) 评论(0)

刑事案件流程简表

阶段

关押

期限

办案机关

律师工作

法律依据

侦查

拘留

1、一般情况:14天;

2、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37天

普通案件:公安机关

国家安全案件:安全机关

国家工作人员犯罪:检察机关

1、会见嫌疑人

2、提供法律咨询,

3代理申诉、控告

4、申请取保候审

拘留:

刑事诉讼法第69条

律师工作:96条

逮捕:

124-127条;

1、普通案件:不超过2个月;

3、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或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或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或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经省级检察机关批准可延长2个月;

4、可能判处十年以上徒刑的:经省级检察机关批准可再延长2个月。

审查起诉

1、一个月以内作出是否起诉的决定

2、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3、退回补充侦查以2为限,每交次不超过一个月。

检察机关

1、会见嫌疑人

2、法律咨询

3、申请取保候

4、查阅案件文书

5、着手辩护的前期准备工作

律师工作:36条

审查起诉期限:138、140条

一审

1、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

2、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或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或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或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经省级法院机关批准可再延长1个月

3、补充侦查:一个月

4、简易程序:20天内审结

一审法院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一)反革命案件、危害国家安全案件;  (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三)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

1、会见被告人

2、法律咨询

3、申请取保候

4、全面审阅案卷

5、确定辩护思路,准备辩护材料

6、出庭辩护,提出无罪、罪轻的意见

律师工作:36条

一审期限:

166、168、178条

级别管辖:19-22条

二审

1、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

二审法院

同上

二审期限:196条

死刑复核

死缓:高级人民法院

死刑:最高人民法院

同上

199-201条

执行

服刑

监狱

1、会见犯人

2、法律咨询

3、申请保外就医、减刑、假释

再审

3-6个月

原终审法院或其上级法院

同一二审

关于强制措施:拘传、拘留是临时措施,取保候审、监视居住、逮捕是长时措施。各措施之间可根据办案需要和法定使用条件转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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