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广州律师网 > 刑事辩护 >
聚众斗殴转故意伤害辩护词
律师档案
毋树超律师
所在地区:河南 - 焦作
[点击咨询]
[]
手机:13939195571
电话:0391-3596121
执业证号:14108199210826355
所在律所:河南隆成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
律师文集更多>>
按专业找焦作律师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律师文集> 聚众斗殴转故意伤害辩护词
聚众斗殴转故意伤害辩护词
作者: 时间:2010-01-24
词
被告人云桂东因参与森林公园聚众斗殴被指控为故意伤害一案,河南隆成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委托以后,指派我作为本案被告人云桂东的辩护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参加今天的法庭审判活动,依法年】第)、()是右额枕部有一× 第一,在整个犯罪中,被告人不是组织、策划、指挥者,没有参与密谋,虽然一直和刘洋在一块儿,充其量是一个随从者,哥们义气,帮助叫了大辉、大龙、萌萌等三四个人,是聚众斗殴参与者,起辅助作用; 第二,到案后,能主动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好,并表示“现在非常后悔,争取政府宽大处理,给我一个改过的机会。” 第三,被告人是初犯,正是花季少年,一失足成千古恨,在此之前一直表现很好。长垣县公安局蒲西派出所户籍证明:“经调查,云桂东在本辖区未发现有违法犯罪行为”。也就是说:在此之前,云桂东还是一个好孩子! 第四,被告人一再表示,虽然自己没有对被害人实施伤害,但是,对这此森林公园参与聚众斗殴追悔莫及,愿意对被害人给予积极赔偿,请求被害人家属给予宽容和谅解。 三、被害人有严重过错。 本案的引起,是被害人与被告人刘洋在网吧留言对骂,以致于三选决斗场地:先是选东方红广场,又选十七中,最后决定在森林公园。被害人赵航是这次案件的始作俑者。 聚众斗殴罪,是这次新刑罚修改时新增的罪名,是指为了报复他人或争霸一方等纠集多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的行为。其犯罪特征:就是出于争强斗狠,争霸一方,哥们义气,争夺女友或者其他流氓动机而聚集多人进行斗殴的行为。这种行为,对社会公共秩序有很大的危害性。因此,刑罚第二百九十二条给予严厉的惩罚。这次被害人的不幸,造成如此的后果,只怕所有参与这次聚众斗殴人员所使料不及的。被害人是受害者,其家属受到极大痛苦;几十名被告将身陷囹圄,走进高墙。某种意义上讲,他们也是受害人,其亲属也将面临家破人亡、妻离子散,很多年轻人都以谈了对象,没进新房,先进班房,他们能不受到巨大精神损害吗?这个精神损害谁能赔偿? 综上所述:被告人云桂东,参与了聚众斗殴,其行为已构成犯罪,按法律规定,该行为后果升格转故意伤害,应按故意伤害定罪,但被告人没有向被害人实施伤害的行为。结合被告人是初犯,能主动供述犯罪事实,并对被害人积极赔偿的态度,辩护人认为:应该给被告人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在法律规定的幅度内,给予最低的量刑。 以上意见,望合议庭合议时充分考虑,予以采纳。 辩护人 毋树超 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