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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防卫要件


哪些人不适用死刑,什么人不能判死刑?

自身情况能否作死刑适用酌定情节

一、自身情况能否作为死刑适用酌定情节被告人的自身情况主要包括行为人罪前一贯表现及罪后态度,具体有被告人的成长经历、以前的...

正当防卫要件

高文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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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专业刑事律师高文龙温馨提示:追诉时效,是指刑法规定的、对犯罪人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在此期限内,司法机关有权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超过此期限,就不能再追究其刑事责任。这表明,追诉时效与刑罚权中的求刑权、量刑权有关,即追诉时效内,司法机关具有求刑和量刑权。此外,追诉时效与行刑权无直接联系。

正当防卫要件什么是防卫过当,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的区别是什么?

一、什么是防卫过当(一)防卫过当的概念防卫过当是指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的损害应当负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二)防卫过当的特征一般认为,防卫过当具有以下特征:1、对于防卫过当,应当依据其罪过形式和客观行为的性质,按照我国刑法分则的有关条文定罪量刑。

2、防卫过当在客观上表现为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最大损害,但其具有防卫前提且不具有社会危害性,应当减轻、免除处罚。3、防卫过当构成犯罪的,行为人主观上必然有罪过。

二、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的区别是什么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在时间条件、主观条件、对象条件上等等是一致的,但是在限度条件上却截然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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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防卫要件绝对正当防卫什么意思,绝对正当防卫的构成条件有哪些

一、绝对正当防卫什么意思绝对正当防卫是刑法第20条第1款规定的正当防卫相对而言的,成谓绝对正当防卫,是指为使本人或他人的人身免遭正在进行的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不法暴力侵害,而采取造成不法者人身损害的防卫反击。

二、绝对正当防卫的构成条件构成绝对正当防卫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五个特殊要件:1实施绝对正当防卫,必须是为使本人或他人的人身权利免受不法暴力侵害。

也就是说,实施绝对正当防卫的目的,必须是基于制止暴力犯罪,保护自己或他人的人身权免受不法侵害,而绝对不是出于侵害他人的非正义目的,也不是出于惩罚犯罪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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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防卫紧急避险

高文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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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专业刑事律师高文龙温馨提示:防卫不法侵害超过必要限度而造成重大损害的情况是极为复杂的,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事实和情节进行具体的分析,确定是减轻处罚还是免除处罚。一般来说,对防卫过当致人轻伤的依法不负刑事责任,如果具备缓刑的,可以适用缓刑,如果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正当防卫紧急避险成立紧急避险需要什么条件,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的区别

一、成立紧急避险需要什么条件(一) 合法权面临现实危险现实危险不包括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所面临的对本人的危险。如果事实上并不存在危险,而行为人误认为存在危险,实施所谓避险行为的,属于假想避险;对此,应按照处理假想防卫的原则予以处理。

(二) 危险正在发生危险正在发生,是指危险已经发行或者迫在眉睫并且尚未消除,其实质是合法权益正处于受威胁之中。(三) 出于不得已而损害另一合法权益必须出于不得已,是指在合法权益面临正在发生的危险时,没有其他合理方法可以排除危险,只有损害另一较小合法权益,才能保护较大合法权益;如果有其他方法排除危险,则不允许实行紧急避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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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防卫紧急避险什么是紧急避险,紧急避险和正当防卫的区别有哪些?

一、什么是紧急避险紧急避险,又称为紧急避难,是正当化事由之一。在各国刑法理论中有着不同的称谓。大陆法系称之为违法阻却事由,英美法系称之为合法抗辩说,前苏联和中国刑法理论则为排除犯罪性行为。

所谓排除犯罪性行为是指某种行为在形式上似乎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而实质上却是为保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利益而实施的对社会有益的行为,形式上是犯罪,而实质上却不是犯罪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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