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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颜六色的熊 : 为本溪张剑正当防卫案件辩护
本溪张剑因为防卫非法闯入者,而被控杀人一案,目前已广为所知,我看到这个案件,结合近年来民众的权利一再被侵害的事实,不由得要进行非常冷静的思考,以判断在这样一个时代,出现这样的事情是因为什么,会导致什么样的结果。
张剑案是一起典型的案例,这样的事件在中国大地上,每天都在上演,死人也非一次两次,多数是民众作为弱势的一方受尽欺凌,丢失财产、尊严以致性命。而少数是民众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实施防卫,对临头的冤祸进行反击,以最无奈的方式,守护人类生存的底线,这又常常被定义为违反法律。
众所周知,任何的生物,尤其是动物,都有自己的领地,领地意识和领土权利,是生灵与生俱来的权力,无论是一头狮子,还是一群水牛,甚至是一窝老鼠和蚂蚁,都有自己的生存空间,一旦他们的生存空间遭受侵略,他们将奋起反抗,直至以死相拼,他们有些成功了,有些失败了,失败的会丧失生存的领地,从而濒临死亡,胜利者得到短暂的利益,却长期处于杀戮之中,在丛林法则下随着衰老、疾病而丢失曾经的一切,包括自己的生命。
人类文明,很重要的一点,就是确立每个人的私有空间,无论是在城市、乡村、沙漠甚至北极冰雪之中,也无论是本溪人、沙漠中的贝都因人、爱斯基摩人,他们都以自已的一个微薄的私人空间为满足,只要一个陋室、一顶帐篷、一个蒙古包甚至一个冰雪堆砌的冰室,人类这种坚强不屈的物种都可以在其中生存、繁衍、哺育后代,在其中阅读、写作、观看电视节目,在其中休憩、畅饮,在属于自己的一片空间中憧憬美好的未来,在自己的家人怀抱中留下伤心的泪水,家就是这样一个地方。在文明的产生过程中,家是一切文明的基础,无论孔孟、马克思、黑格尔、卢梭,还是苏格拉底、罗素,都要在家中写作,将他们的思想混合着生活的快乐与对世界的期望挥毫于方寸之间,从来都是这样,我们的文明受家庭庇佑,代代传承。
从中国最古老的甲骨文中,家室这些字就存在,家为一人之所居,其中可能有一头幸福的小猪,室为所止于屋下,是劳累休息的地方,而即便是一介平民的介,也至少要有一个草棚作为标记,以证明一个人在社会中最卑微的地位。如果连一个遮风挡雨的场所也没有,那就成了最悲惨的丧家之犬,形同牲畜,装如乞丐,而乞丐这两个简单的字在最早的文明中却没有记载,一个原因是因为在原始社会尚较少不公的地方,并不需怜悯。而我们今日的同情的基础,令所有文明人类触景生怀的,是不公所产生的人人自危的感觉,同情的一大基础,就是生物物伤其类的自然感触,一群猴子会为受伤者舔舐伤口,一群大象会把落入泥潭的同类拉出来而不让他死去,同情,是我们在文明以前就有的本能。
在人类中,有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是历史常态,所谓宫,就是一王之所居,那原先也不过是穹隆高顶,辅以影壁窗格的圆柱形屋子。那在今日,就是装修精美,适宜居住的大房子,这对于每个在今天走入富足生活的公民,都是可以合法享受的生活现实,而这在上溯到100多年前,可能就会因为房屋多了几根椽子,多了几级台阶,而因为僭越威权导致吃官司,甚至掉脑袋。
在今天,在常识上,我们可以肆意的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追求自我的享受和财富,只要不危害他人。而任何一个人,也在宪法、物权法的保护下享有对住所、财产、家人生命安全的的保护权,也在刑法的庇佑下拒绝私闯民宅,对殴打和威胁他人的行为加以制裁,对人民在受到即时非法侵害的情况下,享有即时自卫的权利。在为张剑的行为辩护定性以前,我们需要看到社会的另一面,就是那些在追求物质上走得太远,以至于被物质化的思想趋使,作出丧心病狂行为的人,和他们的历史作用。
早在墨子止楚攻宋的年代很早以前,就有欲壑难填的人,为了自己多些地盘和奴隶,提高物质享受和心理满足,而不择手段的去巧取豪夺,而那些像公输一样为虎作伥的知识分子,常常为了掩盖内心的羞愧,把巧取叫做发展,把豪夺赞为功业。在往日的历史那少数人的快乐当中,强权使人民沦为乞丐,让以大多数人为文明基础的愿望失去庇佑,让社会的普遍文明顿无所依,让一个人口众多的民族的绝大多数生活在贫苦、绝望、仇恨当中,在畸形的失衡社会中几千年来只有重复失望。
今天,我们所有活着的人,都可以说是历史上最幸福的人,因为我们已经有机会去避免历史的倒退,但是我们又可能是最悲哀的人,因为我们也完全可能在幸福之中突遭横祸,甚至不能留有立锥之地。如果说我们的恐惧没有道理,那请不要忘记仅仅在40年前,我们的家庭还可以被任意的侵犯、财产被任意掠夺、尊严被肆意侮辱,这一切都是发生在一个把人民放在共和国前面的国度中,而这个共和国还有一部宪法。我们可以肯定的一点是,在不久以前闯入张剑家的人,和四十多年前闯入千家万户的人,尽管目的可能不同,但是他们都没有尊重宪法和法律,他们都在动摇人类文明的最基本单元的基础,这就是住宅不可侵犯的权利,这个权利与生俱来,人民不会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