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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民事纠纷还是刑事诈骗?

所有解答(16)

司法部《中国司法》高专委派驻广东(负责华南地区) 王先生

王先生

与银行借款难道没抵押吗??难道没借款合同吗??有合同、有抵押怎么会是诈骗呢?你说的话很难让人信服!!!!

谢谢!当事人从银行借款有多种方式,你说的只是其中一种;合同法对双方当事人也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如第六条“诚实信用原则”第52条“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等,你是个法律工作者吗?对我国的相关法律了解吗?比如贷款人欲从银行款必须符合”中国人民银行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贷款人条件,提供相关的法律文件,经银行各部门的严格审查,在确认借款人贷款到期后有能力偿还;经核定信贷额度后方可放贷。到期如果当事人不能按期还贷,那它的对外法律文书一定有假(除不可抗原因外)。



如果从银行取得资金又无须履行抵押,签署借款合同等法定手续,那只能是抢劫!我国刑法规定的什么”合同诈骗罪,贷款诈骗罪“等罪名都该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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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8年12月29日
  • 匯潤發展(香港)有限公司 陳先生

    陳先生

    只要他還在履行還款義務,就不能說他詐騙哦。

    我在发布信息前面已讲了,借款人早已丧失了还款能力,借谁的钱都是有去无还,只是窗户纸何时被捅破而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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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8年12月29日
  • 中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黄先生

    黄先生

    1,要看借款手续(是否出具有借条)
    2,要看借款额度(一人借了100块,借了100人也只有一万块)
    3,要看借款人群的覆盖面(社会影响面要大)
    4,要看是否承诺高额的利息(违背国家金融政策支付高额利息,就可能是非法融资或者诈骗了)
    如果这个人出具了借条,承诺了还款日期,支付的利息也符合国家规定,尽管东借西挪,都只能算作民事纠纷或者民事案件。当然,你可以不借给他,如果已经借出了,你就再等等吧

    黄总:谢了!不是说借款手续齐备了,借款人就可以借款不还,披着合法的外衣以达到非法目的大有人在!
    借款,是要还的;借款人压根就还不起或不想还就是另一回事了。你回复中说想借不想借的问题,这事很复杂,有时双方交流信息不对等,当事人容易做出错误的判断!否则就不会有诈骗罪之说了!
    私人之间的民间借贷我国法律规定不能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年利率的千分之五,超过了我国法律不支持。
    非法融资,指的是未经我国有关部门批准,擅自经营贷款,票据,票据贴现等金融业务的机构;违反了我国银行法、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强制性法律法规,触犯了我国的法律。
    纠正非法融资的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的规定;双方商定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的贷款利率(不含浮动)的4倍。超过上述标准的应界定为高利贷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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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8年12月30日
  • 漯河 李女士

    李女士

    与银行内部人员共同构成刑事犯罪

    谢了!我国刑法刑法167条 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 ;刑法186条;商业银行法第4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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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9年1月4日
  • 绿地集团 姜先生

    姜先生

    骗贷

    谢了!我国刑法修正案(六)第175条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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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9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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