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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已死,有未成年的女儿、配偶、兄弟,有规定用

原告已死,有未成年的女儿、配偶、兄弟,有规定用谁的名字写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吗?谁写的诉讼状赔偿款就给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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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不是谁写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谁就拿钱,以你的情况,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法定权利人是受害人的父母,配偶,女儿,得到的赔偿也有不同,根据实际情况,给女儿的是抚养费,给父母的是赡养费,死亡赔偿金三者都有份,其他的实际发生的费用用于实际支出

追问: 如果判决后得不到赔偿,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被告有什么财产等证据是需要自己寻找吗?也是向一审的法院上诉吗? 回答:

判决生效后,如被告未履行,则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前提是需要向法院提供被告的财产线索,由法院去执行,而且执行的时候只能执行属于被告个人的财产,执行程序中不存在上诉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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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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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件案件的原告是死者的配偶和女儿。

    兄弟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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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热心问友 2010-04-08

    一般是原告的直系亲属都可写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赔偿款如果是有关死者人身的侵权赔偿那就是会地成为死都的遗产。如果是有关物的财产就按物权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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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当由配偶作为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提前诉讼并亲自参加起诉,

    当然配偶亦可委托律师或其他自然人作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

     

    赔偿款是支付给原告(被害人)的,根据赔偿款的内容和性质分别一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一部分作为被害人的遗产进行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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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开心会馆

    受害人死亡,应当由其配偶、女儿、父母作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

    赔偿款按照具体赔偿事项确定归谁所有,并不是谁起诉就归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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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要有人违法,谁都可以告,但赔偿款正常来说是死者女儿、配偶、还有父母可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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